索引号
11511100008750236E/2024-0000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0-02-23
文号
有效性
有效

南充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资料收集规定

时间:2024-04-22 11:40 | 来源:南充市审计局

南充市审计局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

审计资料收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资料的收集行为,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切实提高审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竣工决(结)算项目,实施科室(组)应当指派专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收集实施审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第三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或者财务决算后,资料收集人方可收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资料。

第四条 实施科室(组)收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资料时,应当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对收集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第五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应当收集下列资料:

(一)前期资料

1.投资计划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土地批复手续、招投标核准文件、财政评审文件、与招标控制价一致的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

2.地勘报告及相关资料。

3.施工图(含电子文件)。

4.经发改等相关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以及招标公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评标报告。

5. 经发改等相关部门备案的投标文件(纸质和电子文件)。

6.中标通知书。

7.签订并已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8.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9.工程开工令。

(二)施工过程资料

1.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隐蔽工程的相关资料。

2.工程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文件、相关部门批准及验收资料、财政评审文件(根据规定须评审时提供)。

3.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

4.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包括:隐蔽验收资料、检测资料、材料合格证书等)。

5.与该项目相关的会议纪要。

6.参建各方的往来件。

(三)竣工决(结)算资料

1.竣工图、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及费率测定表、规费证等(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经合同双方共同审核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含电子资料),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工程结算的需提供其办理并具有法定效力的审核报告及其相关附件、合同工程量清单与审定工程量清单对比分析表、审计取证资料、工程量计算工作底稿或建模型计算表、项目的总结评价报告。

3.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还需报送工程财务决算书及相关财务资料。

4.财政或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出具的相关文书。

5.其他与工程竣工决(结)算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实施科室(组)应按照下列要求收集政府投资项目的电子资料:

(一)在收集建设单位纸质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书、工程图纸、工程量计算书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同时,收集相应的电子资料。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财务核算,没有设置符合标准数据接口的,应当要求建设单位将审计工作需要的数据转换成能够读取的格式输出。

第七条 收集的所有竣工决(结)算审计资料应当按照规定顺序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多册装订的,须按顺序编号,并注明总册数。

第八条 收集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资料应当符合城建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所有文件材料禁用原珠笔、彩色笔及铅笔书写,禁用涂改液涂改;纸张大小应满足A4篇幅,没有破损或残缺不全的现象。

第九条 实施科室(组)应一次性完整收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资料。若资料不齐备,应当一次性告之建设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内补齐。

第十条 未按规定收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资料,造成审计工作无法进行正常审计的,其责任由资料收集人承担。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南充市审计局投资科负责解释,县(市、区)审计局可以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政府投资审计资料清单

附件1:

南充市审计局:

根据**年审计项目计划和《南充市审计局关于审计******的通知》(*审*通 [****]*号)要求,你局对我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进行竣工决(结)算审计,我们向审计(审计调查)组提供与审计(审计调查)范围相关的资料,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们按照《南充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收集资料清单》提供该项目所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性。

二、本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均在所提供的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及其他资料中真实、完整的反映,无帐外帐。

、本单位(包括内部机构)在各类金融机构的帐户均已全部提供(以《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帐户情况表》为准)。

四、我单位委派***为项目代理人,处理一切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务,委派人职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委派****,委派人职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我单位委派的人员真实有效。

对上述承诺,本单位和有关负责人愿意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法律责任。

                             被审计单位:(签    章)

                             法定代表人:(签    字)

                             财会部门负责人:(签    字)        目负责人:(签    字)

                                   ****年**月**日

政府投资审计提取资料清单

提供资料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

编号

资料名称

备注

项目前期资料

1

投资计划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土地批复手续、招投标核准文件




2

财政评审文件




3

招标控制价预算书、招标工程量清单




4

地勘报告及相关资料




5

施工图(含电子文件)




6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以及招标公告)及评标报告




7

投标文件(包括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以及招标公告)及评标报告(纸质和电子文件)




8

中标通知书及建设工程合同(包括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9

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审批资料




10

开工报告及工程开工令




项目施工过程资料

11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隐蔽工程的相关资料




12

工程变更审批资料,包括设计变更文件、相关部门批准及验收资料及财政评审文件(根据规定须评审时提供)




13

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




14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包括:隐蔽验收资料、检测资料、材料合格证书等)




15

项目相关的会议纪要及参建各方的往来文件




项目竣工决(结)算资料

16

竣工图(包含纸质及电子文件)




17

竣工验收报告、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及费率测定表、规费证等(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18

经合同双方共同审核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含电子资料),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工程结算的需提供其办理并具有法定效力的审核报告及其相关附件、合同工程量清单与审定工程量清单对比分析表、审计取证资料、工程量计算工作底稿或建模型计算表、项目的总结评价报告。




19

工程财务决算书




20

财务决算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财务管理等资料




提供资料人签字:

期:

审计组接受资料人签字:

期:

接受归还资料人签字:

期:

审计组归还资料人签字: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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