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审计局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18-03-02 00:00:00 | 来源:市审计局
    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紧紧围绕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府《南充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南充建设,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对照《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南委目督发〔2017〕17号)和《南充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南府法组办〔2017〕19号),现将我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机构,提供组织保障
年初,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办理日常事务,明确各县(市、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初步形成党组主导、上下联动、高位推进的工作格局,为全市审计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
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改方案任务清单》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明确年度工作重点、阶段目标和责任部门,我局先后制定了《南充市审计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工作计划》、《南充市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等。9月,制定了《南充市审计局会前学法制度》,坚持开展党组会(局务会)前集中学法,明确规定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法治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审计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治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并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职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依法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2017年,制定了《南充市审计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南充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制度。按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涉及的相关法律实施依据,对行权平台原已审核通过的59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归并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0项,其中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并及时报送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审定,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四、科学民主决策,依法依规行政
    (一)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机制,“三重一大”制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构建依法审计长效机制,强化制度管人管事理念,全面清理、拟订和完善审计机关的制度规范,促进制度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审计工作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南充实际制定了《南充市审计局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南充市审计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和《南充市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清单》,完善了《南充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南充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办法》、《南充市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南充市审计局审计项目限时办结制度》、《南充市审计局审计业务综合考核办法》和《南充市审计局关于投资审计三权分离职能职责界定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并汇编成册,从制度上明确工作内容和方法,从实践上规范工作的事项和流程,夯实了依法审计工作的基础。
    (二)依法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提高项目审计质量。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南充市审计局审计复议办法》、《南充市审计局行政调解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并成立了审计复议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全面规范审计行为。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法处理处罚,健全和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听证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不公平性。加强全程质量控制,全面落实审计现场管理、四级复核、专职审理制度和重大项目实施过程跟踪审理办法,不断提高审计质量管控实效。加强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监督,加大对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推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落实整改,促进审计成果转化利用,确保审计工作取得实效。 
    (三)完成了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积极完善外部监督体系,在市局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上开通了“群众意见”专栏,并指定市局办公室专人专管,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建议并负责回复。2017年,公众参与平台共收到局内外各种意见建议17条,采纳意见建议8条,办结5条,有效回复4条,取得较好效果。
    (四)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档案制度,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南充市审计党组工作规则》,对局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进行跟进监督,同步记录党组会议议决过程和结果,每半年对局机关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人事科、监察室,不定期对局机关干部出勤进行明查暗访;对1名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审计干部及时约谈提醒,对投资审计中心人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
    (五)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常态化。出台了《南充市审计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聘请2名执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并与四川省罡兴律师事务所签订了顾问协议书,邀请举办主题学法培训、专题学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参与处理信访案件、修订完善劳务用工协议、协助审查规范性文件中的合法性和提供相关法律咨询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控制机制。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狠抓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出台了《南充市审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南充市审计局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和《南充市审计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文书格式》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征求意见和各类文书格式。使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为促进规范性文件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狠抓规范性文件备案合规。全面推行“二级监管”制度,凡以政府或审计机关名义下发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均在文件公布之日起15日内由审计机关专文向市政府及市人大报请备案,并提交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起草说明、制定依据等,自觉接受市政府和市人大的监督。针对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查意见,审计机关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今年来,全市审计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共15件,全部按规定向各级政府和人大进行备案,备案率100%、规范率100%。
    (三)狠抓规范性文件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三统一”制度,按照《南充市审计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我局从年初起,在全市审计系统内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发布制度。建立了台账和登记簿,定期公布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明确未经统一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同时,细化任务分工及工作流程,明确了办公室、法规科以及各工作科室职责分工及公文办文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流程规范、责任明确。对以审计机关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经局法规科审核,局主要领导签发后,由局办公室编好发文字号,做好“三统一”登记、编号,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后5日内,在审计机关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未经统一登记、编号,不予印发。
    六、切实规范行政执法
    (一)“两法衔接”制度全面落实。2017年,通过市“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与市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紧密配合,修订了《南充市审计局案件移送办法》和《南充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对审计现场实行全过程管理,有效杜绝徇私枉法、玩忽职守以及有案不查、包案不查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建立综合执法机制,案件线索移送移交制度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不断加强。今年来,我局结合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对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作出了明文规定,全年向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3件,移送处理乡科级及以下38人,起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倒逼政治生态逐步好转。
    (三)大力推进平台建设,有效提升行政效率。今年来,我局大力加强业务平台建设,打破科室限制,全局业务科室和审计人员拉通调配,组成了财政、经责、投资以及跟踪等四个审计业务平台,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规范办事流程,同时在市局官网和办公楼公开目标任务,明确执行科室和督导科室实行挂图作战,做到目标任务每天有计划、每周有结果、每月有讲评,有效提升行政工作效率。
    七、其他工作
    (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我局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未收到司法建议。
    (二)建立健全新闻发布联系机制。指定总审计师岳有普同志任新闻发言人,在官网上开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专栏。
    (三)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结合“精准扶贫”活动,在扶贫点顺庆区新复乡长远沟村推行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邀请法律顾问,为联系点顺庆区长远沟村送法普法,开展“法律进乡村”暨精准扶贫法治宣传帮扶活动。同时指定专人驻村扶贫,现场帮助解决贫困群众务工劳务纠纷2起,帮助追收工资0.5万元,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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