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充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7-08-16 00:00:00 | 来源:市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市委“155发展战略”,以“三大机制”为抓手,以“四个盯紧”为路径,以“五促进”为目标,不断创新审计方式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职能。审计查处问题金额 45.93亿元,提出并得到采纳建议169 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41项。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市财政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发展计划,在年度财政收入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主动作为、破解难题,扎实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创新,持续推动全市经济跨越发展,有力保障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总体上看,市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财政收入较快增长。积极与征收部门沟通协调,克服营改增初期收入波动大的困难,实现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过渡。市本级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5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4.82%,增长14.1%。

——预算管理提质增效。加强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严格预算约束,强化执行管理,有力保障市委重大决策落实。2016年,全市用于支持发展和保障民生的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0%,全市“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下降16.2%。

——财税改革深入推进。加快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整合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财政金融互动,完善跨区域财税利益分享机制,认真落实“营改增”政策,将支出绩效纳入评价范围。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对下转移支付5.74亿元,较去年增加1.04亿元。

    ——民生投入持续加大。助力脱贫攻坚,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民生工程资金需求,全市用于支持发展和保障民生的支出达到342亿元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全市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9.24亿元,较去年同期提高46.1%。

一、盯紧公共资金,抓好财政财务审计

一年来,开展市级财政和3个市级部门预算执行、11个市级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全市税收征管以及水污染防治资金等专项审计,着力提高资金绩效,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总体分析、上下联动、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大数据审计方式,在完成财政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审计的同时,还对工业发展资金、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执行、政府债务化解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非税收入征收监管不到位。一是市城建档案馆2015至2016年坐支应缴财政的非税收入822.39万元。二是市教育和体育局将教育大厦附楼租金140元存入市教育服务中心账户,直接坐三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收缴罚没款45.42万元未实行罚缴分离,年末尚有2.02万元未缴财政。四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未及时追缴2016年度罚款13.25万元,占全年罚款的43.9%。

2.专项资金申报审核把关不严。西充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未严格审核四川三兴味业有限公司的财务资料,在其申报不实的情况下,获批2016年度省级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专项资金40万元。

3部分财政专户未经核准。市财政局根据要求,对原开设的财政资金专户进行了多次清理合并,至2016年底,仍有专户31个,其中有15个未经财政部核准。

4.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抽查发现,南充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未及时征收南充市仁和春天投资有限公司代收的房屋交易契税551.05万元;市地方税务局直属二分局未及时征收四川海润实业有限公司代征的3套房屋契税2.30万元,少征四川安汉建设有限公司股东个人所得税2.43万元;市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少征果城公证处个人所得税1.15万元。同时发现以上三个征收单位未及时掌握何某转让南充佳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全部股权未申报纳税和南充弘宇车业有限公司、南充发展控股公司等7户企业少申报775人次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的问题。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3个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编制不规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未将专项工作经费260万元编入年初预算;编制的2016年实施的5个专项涉及金额107万元,测算依据不充分,且未事先拟定列支标准和预期效果。

2.执行支出预算不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超预算列支会议费1.42万元;市教育和体育局超预算列支会议费18.92万元,在专项经费中列支与本项目无关的费用22.78万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基本经费44.86万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与本项目无关的费用14.27万

3.拨付项目资金不及时。市教育和体育局转拨体育彩票公益金224.50万元滞后,有的到2016年12月29日才拨付到相关学校。

4.发放特困大学生励志资助金不规范随机抽查南充市教育基金会47名特困大学生励志资助对象发现:有29人无困难家庭的证明资料、有2人的户籍地与出具证明单位不相符,占抽查人数的65.9%。

(三)市级部门决算草案审签情况。

11个单位2016年度的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单位决算不实。一是市工商业联合会未严格按照账面实际支出填报决算明细,人为调整8.13万元。二是民革南充市委将公务接待费1.19万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务补助0.76万元,共计1.95万元列入会议费核算上报。

2.个别单位报销差旅费不规范。市工商业联合会除按规定标准报销出差补助外,还报销了旅途中的生活费750元、出差地市内交通费322元;未履行审批手续报销差旅费2346元。

3.财务管理不到位。一是民革南充市委、民建南充市委在列支部分费用时,未使用合规的原始凭证入账。二是民盟南充市委在顺庆区联科巷的房产615m2,未做资产账务反映。

(四)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

对全市除营山(审计署审计)以外的8个县(市、区)2011年至2015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目标任务未全面完成。抽查发现,西充河彩虹桥断面水质“十二五”期间未达到III类水质;仪陇县境内的4大水系中仅嘉陵江稳定达到III类水质,其他河流均未达标;全市有8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嘉陵区有5个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超标。

2.工作失误导致多支财政补贴。高坪区于2007年11月决定收回永明绿色环保公司的垃圾特许经营权,结算时,漏记财政投入国债资金350万元,致使多支付补贴212万元。

3.挪用专项资金。高坪区黄溪乡2012年将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6万元用于高坡村农户的墙面刷白、柱子刷漆等;南部县铁佛塘镇2013年1月将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20万元借给采用BOT模式建设运营的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方;蓬安县财政从中央下达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资金中切块1131.92万元,用于城市雨污管网运行维护。

4.个别基层干部公款私存。2013年6月,高坪区马家乡花板场村9社社长明某将村污水处理站附属建设结余资金1.28万元存入私人账户

5.部分项目进度缓慢。抽查发现,全市有15个项目未及时开工建设,43个工程项目未如期完工,个别项目资金早已到位,却迟迟不能竣工。如:蓬安县徐家镇农村环境保护项目资金195万元,2014年6月就全部到位,至2016年6月底工程进度仅完成61%。

6.部分已完工项目运行效果差,影响减排能力。一是5个项目因配套设施未修建无法运行,如:因配套的污水处理站未修建,投资1960.40万元建成的西充县义兴镇和槐树镇污水管网无法运行。二是11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因废水处置不达标、运行成本高、设施老化等原因未运行。三是2个生猪养殖治污项目未运行。

7.部分竣工项目未履行环保验收,个别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市有65个项目未经环保验收就投入试运行,个别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如:仪陇县2010年投入使用的新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在防护距离内仍有24户村民未搬迁;温氏生猪集团和新希望集团的托养户猪场建设标准低,污水外排渗漏现象较为突出,部分猪场还建在河边或城镇规划区内;阆中市城市老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坝体超高近6米,雨污分流不彻底,原有渗滤液导排系统堵塞,存在溃坝风险。

二、盯紧政策执行,抓好政策跟踪审计

一年来,开展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以及简政放权、“项目年”推进等5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确保政令畅通。

(一)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积极推动扶贫政策、扶贫资金审计。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采取“同级审”的方式,对除仪陇县(审计署审计)以外的其他8个县(市、区)开展扶贫资金审计。有关专项审计情况,各县(市、区)将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对143个中省驻市和市级单位开展帮扶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并重点抽查了78个单位。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至2016年末,78个单位进驻贫困村开展帮扶活动累计2155次,开展各种技能培训1529次,帮助贫困户解难事、办实事2282件,帮助贫困村实施扶贫项目300个,新建、改扩建村道公路645.4公里,建设水利设施465个、电力设施63个。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单位帮扶措施单一、帮扶力度有待加强。人寿保险南充分公司帮扶嘉陵区盐溪乡染坊湾村,仅有物资和基建方面的投入,没有对产业方面进行帮扶;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对嘉陵区里坝镇攀桂湾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户施策,仅按2000元/户发放帮扶资金;联通南充分公司帮扶仪陇县五福镇皂桷村、交通银行南充分行帮扶仪陇县灯塔乡天坪村,捐赠物资少、协调争取项目较少,大部分帮扶计划没有实施,帮扶效果不明显;联通南充分公司2015年开始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袁某,计划2017年脱贫,至审计时一家三人仍居住在D级危房中。

2.个别贫困村的帮扶资金管理不规范。蓬安县黄连垭村将农行南充分行送去的春节慰问金1.36万元挪作他用;市司法局帮扶顺庆区潆溪街道办事处板凳垭村资金35.50万元,除8.70万元用于购买藕种外,其余26.80万元支出不明;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帮扶的嘉陵区桃园乡下院山村,2016年6月使用帮扶资金维修村委会办公场所5.95万元,至审计时尚未完善支付审批手续,也未进行会计核算。

3.个别帮扶项目效益不高。南充康源水务集团公司帮扶的嘉陵区新庙乡油坝村,由村民自行栽植的丑柑树苗,存活率低,项目效益不高。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组织人员对全市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2016年,全市享受住房保障家庭39444户,较去年同期提高23.5%。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安居工程任务未全面完成。一是开工建设任务未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中有163套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中有1554套未完成。二是部分县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任务未完成,其中:阆中市300户、南部县555户、营山县578户、蓬安县450户。

2.安居工程资金使用不及时。一是嘉陵区、营山县、仪陇县、西充县获得的安居工程资金7277.58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至2016年底已闲置未用达1年以上。二是顺庆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及时发放到农户,滞留在区建设局318万元,滞留在乡(镇)、街道办76.52万元。

3.保障对象审核把关不严格。全市有198户家庭通过虚报家庭收入、住房资料等享受住房租赁补贴31.22万元、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77套;阆中市、西充县、仪陇县、南部县、蓬安县等5个县(市)将165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认定为农村危房改造户,发放补助145.45万元;顺庆区、嘉陵区、营山县、仪陇县、蓬安县等5个县(区)向30户农户重复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4.9万元。

4.安居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保障性住房被低价出售。2010年至2016年,蓬安县未经评估,按每套6万元的价格出售廉租房149套给廉租房租赁对象。二是个别地方棚改货币化安置补偿不规范。2016年,西充县依据县房管局摸底时经办人员所绘图纸显示面积,在既无房屋权属证明,又无房管部门和乡镇、村社以及被拆迁人签字确认的情况下,货币补偿给常林乡石板河村七组棚改户918.64万元。三是个别地方安居工程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基本建成的保障性住房不能交付使用。如:2014年12月竣工验收的嘉陵区黄莲湾廉租房未实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达不到入住条件,至2016年底,50套廉租住房闲置2年以上。

5.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仪陇县、营山县未按规定足额收取3个项目中标企业的履约保证金147.92万元。二是高坪区、营山县、仪陇县、西充县未按规定收取9个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460.23万元。

(三)其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重点项目土地保障不足。抽查2017年8个省重点项目发现,南充现代物流中心、蓬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嘉陵区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南部县城市供水设施改扩建二期工程4个项目的用地3782亩未及时得到保障,影响项目推进。

2.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地方行政审批事项未纳入集中办理,如:营山县环境保护局政务中心窗口未将6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窗口办理;南部县海事处未对外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未调整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蓬安县发展改革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未按公布的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开展审批。

3.“项目年”推进中的有关问题。一是调查的2017年19个新增省重点项目,仅有1个进入省“十三五”规划。二是部分项目融资渠道单一,存在资金缺口,影响项目正常推进。如:至2017年4月,南充现代物流中心等8个省重点项目应到位财政资金605455万元,实际到位516665万元,资金缺口88790万元,影响项目正常推进。三是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如:蓬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中的标准化厂房建设,计划2017年底竣工投入使用,至2017年4月仅完成前期工作。

三、盯紧重大项目,抓好政府投资审计

一年来,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和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等71项。在结(决)算审计中,我们推行了两大工作机制:一是送审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必须由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书面说明后才接件,二是审减金额超过送审金额20%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有效促进了工程建设领域相关责任主体认真履责。

(一)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采取重点环节节点跟踪和全程驻点跟踪相结合的方式,对26个政府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44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或结(决)算审计,针对合同条款存在瑕疵、工程变更及工程验收手续不完善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68条,审减工程造价8144.74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建设方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项目实施中出现争议,长期得不到解决。如:2012年8月动工修建的南充市档案馆建设工程,南充市代建中心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招标清单存在漏项、项目特征描述与施工图不一致等182项问题。经多方会商沟通,仍有84项涉及金额约1000万元未达成共识,目前该工程仍处于停工状态。二是对送审资料把关不严。建设方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经常出现报送的结算送审资料签字和盖章不完整,竣工图与现场不一致,工程计量和计价错误等问题。如:市公路局实施的直管干线公路安保工程竣工图与实际存在较大差异,部分路段无桩号,无具体的施工范围。   

2.工程变更未履行审批程序。南充化工园河西片区项目用地七期场平土石方工程新增沿山临时便道和管廊区域工程量共计179.99万元,南充市应急指挥中心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造价158.08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先批后变”的审批程序。

(二)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调查情况。

对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足,推进缓慢。一是拟投资88321万元修建南充市滨江南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北部新城荆溪片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和安汉新区地下综合管廊等3个项目,计划2016年6月开工,至2016年11月仍未动工。二是市级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三是全市统一安排实施的312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有100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2.部分城市基础配套设施不健全。一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市政桥梁实时监控信息系统。二是市区现有的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城区排污量已超南充污水处理厂和南充嘉东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新建、扩建项目还处于建设前期阶段。

3.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环保规定。市本级北部新城一路道路工程、滨江中路接清泉坝双层互通工程和顺庆区潆华二期主干道跨线桥工程3个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均未将具体的环保措施纳入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

四、紧盯权力运行,抓好行权履责审计

一年来,开展领导干部履职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等审计9项,着力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权、确保部门履职尽责。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单位和领导能较好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法纪法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个别单位(地方)不作为或慢作为。一是市商务和粮食局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所属四川天龙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混乱,资金流出404.98万元未做账;所属南充市粮油批发市场将公款346.34万元转入个人账户用于单位日常开支。二是西充县公安局2014年9月受理了县国土资源局移送的西充县实验驾校非法占用农用地112.37亩(其中:基本农田11.37亩、耕地50.68亩、其他农用地50.32亩)的案件线索,时隔两年多仍无处理结果。

(二)个别事项未按程序办理。一是西充县2013年1月至2016年8月核定的副科级及以上的领导职数未报市委编委会审批。二是西充县2010年12月重新修改的《西充县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市政府备案,县城市规划局仍依据修改后的控规对37块土地给定了修建性详细规划。三是市商务和粮食局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较差,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如:未经集体研究支付企业商服发展专项资金40万元;出租门面未对外公开招租,租金比相邻门面低30%以上。

(三)个别单位执行内控制度不严。住房公积金中心存在同一领导分管归集管理业务和稽核审计工作,单位的大宗物资采购、印刷业务只有经办人员和领导审批,无实物验收环节把关的问题。

五、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本报告反映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坚持“三个区分”,依法依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向有关部门移送违法违纪线索8项,涉及人员114人。对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已责成有关县(市、区)和单位采取措施、整改纠正,我们将继续落实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四维”保障机制,认真督促,持续跟踪,发挥整改合力,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六、审计建议

(一)建立统一交易平台,规范管理购买服务。从审计情况看,部分单位购买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编制可研、拍卖、评估、物业管理等社会服务不规范,存在不招标、选择性招标、围标串标等暗箱操作问题。为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流程,实现阳光运行,建议将市级各单位购买社会服务业务,统一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社会服务承接主体。

(二)加大非税征管力度,强化财政管理职能。加强非税票据的管理,完善非税票据的“领、核、销”机制,真正实现“以票管费”、“以票促缴”。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银行账户、票据使用、非税征收等全面实施动态监控,坚持日常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杜绝隐瞒、挤占、坐支和挪用现象发生。

(三)内外监督协调发力,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审计发现,部分单位财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实。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的财务指导,帮助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同时要从源头上强化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等方面的“免疫系统”作用。

(四)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拓展监督广度深度。推动各部门数据共享,加大数据整合使用力度,利用大数据助推审计“全覆盖”,构建“统一组织、上下联动、整体作战、协同推进”的组织模式,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凝心聚力、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好审计的监督和保障职责,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打好市委部署的“九大战役”,建设“南充新未来﹒成渝第二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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