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应知应会100问》第一期

时间:2022-09-20 14:23:10 | 来源:市司法局


为提高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知晓率、参与度,市创建办编印了《南充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应知应会100问》,将通过“法治南充”微信公众号陆续刊载,敬请关注。

1.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目标是什么?

答:中央依法治国办从2019年启动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评估认定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树立一批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杆,推动到2035年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省委依法治省办于2022年4月7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从2022年启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每两年评估认定一次,梯次推进,到2035年结束。

2.建设法治政府应当坚持哪些主要原则?

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3.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4.如何实现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答:(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3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5.建设法治政府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是如何规定的?

答: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