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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05697001839/2013-0000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3-08-11

2008年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时间:2013-08-11 | 来源: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统计局

    2008年,我省劳动保障事业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竭力克服各种困难,实施就业攻坚,推进社会保障,及时研究制定落实抗震救灾特殊政策、开展对口就业援助、编制重建规划,建立农民工返乡情况周报统计制度及时制定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应急举措。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劳动保障各项事业得到新的发展。

一、劳动就业

    年末全省城乡劳动力资源达到620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4万人。年末城乡就业人员474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9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1310万人,增加11.6万人;乡村就业3430万人,减少2.7万人。城乡就业构成比由上年的0.274:0.726变为0.276:0.724。按三次产业就业划分,第一产业2186.2万人,减少80.0万人;第二产业1108.3万人,增加42.6万人;第三产业1445.5万人,增加46.3万人。三次产业就业比例由上年的47.9%、22.5%、29.6%变为46.1%、23.4%、30.5%。城镇就业人员中,从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就业人员324.6万人,增加1万人;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38.2万人,减少2.2万人;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就业人员188.2万人,增加12.8万人;城镇私营单位239.0万人,减少11.4万人;城镇个体334.3万人,增加9.9万人;城镇灵活形式就业185.7万人,增加1.5万人。从企业、事业、机关和其他分组看,企业就业人员572.8万人,减少5.0万人,其中,国有企业115.2万人,减少4万人;城镇集体企业31.4万人,减少2.4万人;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企业188.2万人,增加12.8万人;事业单位152.3万人,增加1.3万人;机关单位64.8万人,增加3.8万人;其他就业人员520.1万人,增加8.8万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3.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33.1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9万人。全年共帮助5.5万户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1人实现就业。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6%,比上年末上升0.3个百分点。全省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2023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228亿元。

    汶川地震共造成全省37.2万城镇人员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由4.1%上升至4.8%,115.2万农业劳动者失去收入来源。截止2008年底,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阿坝、雅安、南充和巴中等8重灾市(州)共帮助119万受灾群众重新就业,为1175户企业的13.0万名职工进行失业预登记并发放失业保险金1.5亿元;18省(市)对口就业援助共帮助灾区54.8万人实现就地就近就业,4.6万人实现异地转移就业。

    截止2008年底,全省有近100万农民工因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返乡,返乡后实现就业70余万人,其中非农就业40余万人。全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年末社区就业实体3.1 万个。社区就业实体全年新吸纳就业人员13.1万人,比上年增加1.0万人。

    职业介绍机构全年共为城乡各类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155.6万人,求职成功率53.8%,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139.4万人次,比上年增加38.9万人次。其中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86.3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4.5万人次。

    劳动力市场建设,到2008年底,17个地级城市开展了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发布工作。

    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全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新增22.3万人,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新增6.0万人,享受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个体经营者新增6.8万人,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新增0.5万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下岗失业人员新增10.3万人。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新增人数同比增长3.3%。

二、职业培训

    全年共组织27.2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参加再就业培训,培训后再就业率71.2%;创业培训5.4万人,创业成功率63.9%,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新创造就业岗位5.4 万个,同比增加0.3 万个;组织农民工培训239万人。其中技能就业培训63.3万人,培训后就业率76.6%。品牌培训12.2万人;为68.3万名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比上年增加2.9万人,增长4.5%。有60.2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比上年增加2.4万人,增长4.2%。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1.2万人、高级技工5.0万人。

    全年组织劳动预备制培训7.9万人,其中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4.4万人,就业训练中心培训1.7万人,技工学校培训1.8万人。

    全省共有技工学校120所,其中高级技工学校15所,比上年增加6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22所,比上年增加1所。全年招收新生6.9万人,比上年增加0.4万人;毕业学生4.1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培训社会各类人员15.5万人,增加1.7万人。年末实有在校学生14.5万人,增加0.8万人,增长6.0%。

    抗震救灾中,全省先后组织输送2727名灾区技工学校困难学生到15个对口援助省(市)的103所技工院校免费就读,组织汶川县近200名“生活困难两后生”到广东省技校免费就读。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484个,比上年增加67个。培训各类人员78.6万人,比上年增加10.5万人。培训结业人员73.8万人,其中农村劳动者40.7万人,占55.1%。就业训练中心164所,培训社会各类人员26.6万人。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成效。全省有10户企业、5所技校被确认为第一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有9位同志获第九届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3个单位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三、收入分配

    2008年,全省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为1980.4    亿元,比上年增长32.4%。全部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1943.3亿元,增长32.4%。其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1318.4亿元,增长20.8%;私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624.9亿元,增长66.3%。全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0648元,比上年增加2369元,增长13.0%,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7.9%。其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25038元,比上年增加3726元,增长17.5%;私营单位职工15072元,比上年增加2079元,增长16.5%。城镇单位中,分企业事业机关看,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3753元,比上年增长19.1%。其中,中央企业40553元,增长22.8%;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548元,增长13.6%;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406元,增长19.2%。城镇单位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596元,比上年增长17.4%。其中,国有企业31098元,增长20.7%,国有事业25858元,增长13.6%,国有机关30409元,增长21.3%;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464元,增长21.7%;内资外资港澳台投资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96元,增长18.8%。受工资增长拉动,全省城乡居民家庭收入进一步提高。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633元,比上年增长13.8%;农民人均纯收入4121元,增长16.2%。其中工资性收入2062元,增长12.6%。

    全省继续执行2007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650元、550元、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7.1元、6.0元和4.9元。

    继续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建立完善预防工资拖欠长效机制。制定发布了2008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有13 个市(州)建立实施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有 4个市(州)开展了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制定下发《企业工资集体协议》(样本),全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企业达到4779户。起草了《四川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草案),不断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四、社会保障

    全力落实抗震救灾社会保障特殊政策,切实为灾区企业和参保人员解决困难。汶川地震共造成全省3.6万名参加工伤保险人员伤亡,2.8万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住院治疗,同时因灾停产半停产企业涉及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6万人,因灾失去收入来源的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26.9万人,社会保险基金面临减收。截止2008年底,灾区已有1414余户企业降低了失业保险缴费率,1300余户企业缓缴了社会保险费10亿余元,近4500人得到医疗保险后续治疗,6000人被认定为工伤,并为近4000名参保人员发放了工伤保险待遇。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成绩。全省已有19个市(州)实现了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有47个市(县)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数达到46.2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继续推进,有力支持了事业单位改制。新启动10个市(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市(州)数达到13个,参保人数达到52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15.3万人。印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新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着力解决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下发《关于解决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和返城知青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制度上解决了30余万老职工、老知青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制定《四川省解决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快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解决了30余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和5万“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等问题。

    社会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社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收入达到576.1亿元,比上年增加142.2亿元,增长32.8%。年末全省离退休人员(含由民政部门支付离退休费的人员)总数383.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6.3万人。其中,退休人员(含退职)381.2万人,离休人员2.3万人。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17.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0.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711.1万人,增加63.1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306.7万人,增加37.3万人。年末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职工人数60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7.3万人。其中个体经济组织及自由职业者284.4万人,增加37.3万人。年末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职工102.9万人,减少4.2万人。年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96.7%,同比提高9个百分点。

    全年共有275.6万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35.7万人,全年月人均领取水平达到1012元,比上年增加183元,增长22.0%。

    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516.5亿元,比上年增长32.8%。其中征缴收入426.6亿元,增长35.1%;中央财政转移支付72.5亿元;各级地方财政补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0.4亿元。养老保险费当期征缴率97.8%。全年基金总支出373.7亿元,比上年增长29.2%。其中发放企业养老金314.8亿元,增长34.6%。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03.2亿元。

    年末全省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322.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1万人。全年有31.3万参保农民领取了养老保险金,比上年增加9.2万人。全年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3亿元,其中征缴收入5.3亿元。基金总支出1.6亿元,其中支付养老金1.2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6.6亿元。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总人数为1481.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02.8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61.1万人,增加87.4万人;参加补充医疗保险564.9万人,增加51.5万人;列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111.0万人,增加11.0万人。参保职工中,城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166.2万人,增加26.1万人。

    全年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待遇的人数2641.9万人次,住院104.4万人次,分别比上年增加386.7万人次和7.6万人次;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待遇人数22.1万人,比上年增加13.7万人。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23.9亿元,比上年增长32.7%。其中征缴收入115.9亿元,增长28.0%。当期征缴率98.1%;统筹基金收入77.0亿元,增长39.0%。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80.5亿元,比上年增长31.6%。其中统筹基金支出44.1亿元,增长35.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存167.7亿元,其中统筹基金117.4亿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434.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3万人。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22.3亿元,比上年增长21.5%。其中征缴收入21.4亿元,增长22.2%;当期征缴率95.0 %,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全年基金总支出11.1亿元,其中支付失业保险金8.7亿元,增长42.3%;用于职业培训及职业介绍补贴0.2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35.9亿元。

    全年共为22.3万城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障,年月人均领取失业金水平达到385元,比上年增加67元,增长21.1%。有9.4万名失地无业农民被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并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就业补助金4.7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6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7.2万人。其中农民工127.1万人,增加28.2万人;高风险企业108.4万人,增加38.0 万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8.2亿元,比上年增长20.3%。其中征缴收入7.9亿元,增长18.7%。当期征缴率92.5%。全年基金支出8.4亿元,比上年增长117.3%。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2.8亿元。

    全年有4.6万人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1.4万人。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生育保险人数373.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9.8万人。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7.1亿元,比上年增长65.0%。其中征缴收入4.3亿元,增长27.5%。当期征缴率95.4%。全年基金支出5.1亿元,比上年增长94.4%。年末基金累计结存8.3亿元。

    全年有4.4万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0.9万人次。

    (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全年依法开展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行政监督,现场监督覆盖面达到45%以上。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对3个以上的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加强企业年金监管,全年共为20户企业备案了企业年金管理合同。

五、劳动关系

    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年末全省统计范围内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1%,比上年末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农民工88.7%,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9.2%,私营企业95.5%。签订集体合同企业2.3 万户,比上年增加 0.4 万户;涉及职工303.1 万人,比上年增加81.0万人。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个数达到55个,比上年增加26个。其中16个受到省级表彰,2个劳动合同制度示范城区验收合格。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工作进一步巩固,21个市(州)全部建立三方协调机制,绝大部分县(市、区)建立了三方协调机制,三方机制的独特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全省已成立9个市级、12 个县(区)级劳动仲裁院,仲裁院总数达到21个,比上年增加9个。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7万个、区域性调解委员会688个,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专(兼)职调解员有3.4万人、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专(兼)职调解员785人。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3万件,结案率96%。认真做好信访、综治、维稳和应急处理工作,接待群众来访、来信14.4万人件(次),比上年减少2.4万人件(次),下降14.3%。

六、劳动保障法制与监察

    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6.1万户,查办案件1.9万件。先后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33户,为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5.3亿元,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81.7万份,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7.1万人,补缴社会保险费1.1亿元。受理举报案件6795件,结案率98.3%;受理投诉案件1.92万件,立案结案率99%。

    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制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全年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497件,比上年增加133件。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决定维持率84.2%,比上年上升2.3个百分点;发生行政应诉案件387件,比上年增加67件。行政应诉案件判决维持率79.3%,比上年上升5个百分点。

七、劳动保障能力建设

    全省共有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7750个,从业人员 21425人。其中县级就业服务机构184个,从业人员2303人;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机构395个,从业人员5194人;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263个,从业人员1254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2734个,从业人员4543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4096个,从业人员5755人。到年底,全省多数市(州)三分之一以上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成都、广元、巴中、眉山、乐山等市进展较快,初步实现了群众有什么需求就提供什么服务、哪里有需要就把服务延伸到哪里、怎样方便群众就怎样开展工作。广元市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作为县(区)劳动保障局的派出机构单列运行,成都市新津县劳动保障局将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充实到基层一线,实现工作重心、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整体下移。

    全省181个县级行政单位中,有112个县(市、区)设立了专门的内设监察机构,比上年增加10个;161个县(市、区)设立了下属的专门执法机构,比上年增加8个。

    全省金保工程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有7个市(州)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已初具规模。全省已建成省市二级骨干业务专网,并实现部分网上应用。全省劳动保障城域网覆盖率达到89%,其中有18个市(州)已完成了所辖区县的联网工作。全省有7个市(州)进行了业务系统的本地化工作,新开发的业务系统已经上线运行。有4个市(州)已发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的社会保障卡近50万张。8个市(州)及省本级被列为全国金保工程建设示范城市。19个市(州)开通了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省本级和18个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互联网门户网站或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二级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查询、举报投诉以及办事表格下载等公共服务。

    汶川地震灾区39个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1507个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及信息系统,6个市级数据中心,1个省级灾备中心,56所技工学校被纳入国家重建规划实施重建。12重灾县(市、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被纳入省重建规划实施重建。

 

(注: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故有部分统计数据与在此之前公布的数据略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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