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时间:2022-04-15 11:44:07 | 来源:南充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国、省、市就业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职责。

    二、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宣传推广、信息发布等工作。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就业创业服务计划,完成省、市就业创业民生目标任务,追踪就业创业促进目标成效。

    四、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服务管理制度,实施就业援助、就业失业登记和人力资源调查统计等工作,开展就业形势研判分析和失业动态监测。

    五、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服务,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政策。

    六、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管理制度,指导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落实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创业扶持等保障服务政策。

    七、培育和完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八、指导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劳动者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服务。

    九、组织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创业培训信息。

    十、承担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企业用工备案、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等事务性工作。

    十一、参与拟制并组织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措施,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失业保险待遇(补贴)的发放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失业保险基金征收工作。

    十二、协助开展市本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拨付、使用、审计、稽核和内控管理,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三、建立健全创业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大赛、创业活动等公共创业服务,承担创业项目库、专家指导团、创业载体创建及管理工作,选树创业典型,引导和鼓励创业并带动就业。

    十四、参与拟制和完善职业培训政策,引导县(市、区)规范开展各类职业培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培训补贴政策。

    十五、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协助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十六、建立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和数据库,实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十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八、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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