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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技工学校
(一)承担对我市初、高中分流学生培养成为中、高级技能型人才,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职责。
(二)承担在职职工的提高培训,部分下岗人员、待岗人员、待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的技能培训和职责。
(三)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工晋级培训职责。
(四)承担对社会各类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等职责。
(五)承担对技工教育、教学的研究课题和教材研发的职责,以及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就业人员职业需求预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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