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通办”事项办事指南

时间:2022-04-26 17:32:11 |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通办”事项办事指南

(一)

一、事项名称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服务。

二、事项简述

申请人可查询、打印本人名下各地、各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不受地域限制。

三、实施主体

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

四、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

五、申办条件

申办人员已在四川省参保。

六、申办材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原件)。

、办理方式

1.现场;2.网站;3.手机APP。

八、办理时限

1.现场办理:即时办结;2.线上申请:即时办结。

九、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结果送达

1.现场办理:当场送达;2.线上申请:发送办理结果信息或线上查询办理结果。

十一、办理时间

1.现场办理: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夏) 14:30-18:00(冬);2.线上申请:全天。

十二、办理机构及地点

1. 南充市机保局(顺庆区北湖路105号社保大厦六楼);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四川人社APP。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1. 南充市机保局:0817-2811101;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1.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zyshbzj.nanchong.gov.cn);2.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17-2815179。

(二)

一、事项名称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二、事项简述

申请人为在押服刑、失踪等情形的,可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暂停业务,不受待遇领取地限制。

三、实施主体

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

四、设立依据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

4.《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五、申办条件

因在押服刑、失踪等情形,需按规定暂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自然人或法人。

六、申办材料

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和居民死亡证明或死亡佐证材料。

七、办理方式

1.现场;2.网站;3.手机APP。

八、办理时限

1.现场办理:即时办结;2.线上申请:即时办结。

九、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结果送达

业务办结后即时反馈结果。

十一、办理时间

1.现场办理: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夏) 14:30-18:00(冬);2.线上申请:全天。

十二、办理机构及地点

1. 南充市机保局(顺庆区北湖路105号社保大厦六楼);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四川人社APP。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1. 南充市机保局:0817-2811172;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1.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zyshbzj.nanchong.gov.cn);2.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17-2815179。

(三)

一、事项名称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二、事项简述

已停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符合恢复发放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养老保险待遇恢复,不受待遇领取地限制。

三、实施主体

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

四、设立依据

1.《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劳办险字〔1990〕1号);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五、申办条件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被暂停发放待遇后,重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可申请续发。

六、申办材料

1.宣告无罪、监外执行、假释或刑满释放的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取消失踪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

七、办理方式

1.现场;2.网站;3.手机APP。

八、办理时限

限时办结(10个法定工作日)。

九、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结果送达

业务办结后即时反馈结果。

十一、办理时间

1.现场办理: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夏) 14:30-18:00(冬);2.线上申请:全天。

十二、办理机构及地点

1. 南充市机保局(顺庆区北湖路105号社保大厦六楼);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四川人社APP。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1. 南充市机保局:0817-2811101;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1.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zyshbzj.nanchong.gov.cn);2.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17-2815179。

(四)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职业年金)。

二、事项简述

申请人为机关事业单位间跨省流动的,可向转入地申请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不需再到转出地办理。

三、实施主体

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

四、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

五、申办条件

1.参保人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

2.申请人需在原参保地(转出地)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暂停参保且无欠费,且在现参保地(转入地)正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3.申请人需未在原参保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六、申办材料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纸质或电子材料一份。

七、办理方式

1.现场;2.网站;3.手机APP。

八、办理时限

限时办结(45个法定工作日)。

九、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结果送达

业务办结后即时反馈结果。

十一、办理时间

1.现场办理: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夏) 14:30-18:00(冬);2.线上申请:全天。

十二、办理机构及地点

1. 南充市机保局(顺庆区北湖路105号社保大厦六楼);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四川人社APP。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1. 南充市机保局:0817-2811101;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1.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zyshbzj.nanchong.gov.cn);2.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17-2815179。

(五)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二、事项简述

申请人为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间流动的,可向转入地申请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需再到转出地办理。

三、实施主体

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

四、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

五、申办条件

1.参保人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

2.申请人需在原参保地(转出地)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停参保且无欠费,且在现参保地(转入地)正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3.申请人需未在原参保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六、申办材料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纸质或电子材料一份。

、办理方式

1.现场;2.网站;3.手机APP。

八、办理时限

省内转移30个法定工作日,跨省转移45个法定工作日。

九、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结果送达

业务办结后即时反馈结果。

十一、办理时间

1.现场办理: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夏) 14:30-18:00(冬);2.线上申请:全天。

十二、办理机构及地点

1. 南充市机保局(顺庆区北湖路105号社保大厦六楼);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四川人社APP。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1. 南充市机保局:0817-2811101;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1.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zyshbzj.nanchong.gov.cn);2.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17-2815179。

(六)

一、事项名称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二、事项简述

申请人(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转业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由人民政府安排到企业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计划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可向转入地申请办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由转入地与军队经办机构协同办理。

三、实施主体

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

四、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7号);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总后勤部财务部关于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69号)。

五、申办条件

1.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退役军人《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缴费凭证》和《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核实到账资金无误后,为退役军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军人退出现役到接收安置单位报到后,将《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和银行受理回执接收安置单位,由接收安置单位负责办理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手续。

六、申办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原件)

2.《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

5.《银行受理回执》。

备注: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原件。

七、办理方式

1.现场;2.网站;3.手机APP。

八、办理时限

限时办结(30个法定工作日)。

九、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结果送达

业务办结后即时反馈结果。

十一、办理时间

1.现场办理: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夏) 14:30-18:00(冬);2.线上申请:全天。

十二、办理机构及地点

1. 南充市机保局(顺庆区北湖路105号社保大厦六楼);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四川人社APP。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1. 南充市机保局:0817-2811101;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1.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zyshbzj.nanchong.gov.cn);2.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17-2815179。

(七)

一、事项名称

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

二、事项简述

领取养老金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三、实施主体

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

四、设立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

五、申办条件

已领取养老金人员。

六、申办材料

退休人员管理单位认证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七、办理方式

1.现场;2.网站;3.手机APP。

八、办理时限

1.现场办理:即时办结;2.线上申请:即时办结。

九、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结果送达

业务办结后即时反馈结果。

十一、办理时间

1.现场办理: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夏) 14:30-18:00(冬);2.线上申请:全天。

十二、办理机构及地点

1. 南充市机保局(顺庆区北湖路105号社保大厦六楼);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四川人社APP。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1. 南充市机保局:0817-2811172;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1.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zyshbzj.nanchong.gov.cn);2.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17-2815179。

(八)

一、事项名称

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

二、事项简述

申请人可查询、打印本人各地、各年度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不受地域限制。

三、实施主体

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

四、设立依据

1.《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五、申办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参保人员。

六、申办材料

1.现场办理: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2.线上申请:无。

、办理方式

1.现场;2.网站;3.手机APP。

八、办理时限

1.现场办理:即时办结;2.线上申请:即时办结。

九、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结果送达

1.现场办理:当场送达;2.线上申请:即时反馈结果。

十一、办理时间

1.现场办理: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夏) 14:30-18:00(冬);2.线上申请:全天。

十二、办理机构及地点

1. 南充市机保局(顺庆区北湖路105号社保大厦六楼);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四川人社APP。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1. 南充市机保局:0817-2811101;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1.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zyshbzj.nanchong.gov.cn);2.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17-2815179。

(九)

一、事项名称

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二、事项简述

申请人可查询、打印本人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三、实施主体

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

四、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

五、申办条件

申办人员已在我省参保。

六、申办材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原件)。

、办理方式

1.现场;2.网站。

八、办理时限

1.现场办理:即时办结;2.线上申请:即时办结。

九、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结果送达

业务办结后即时反馈结果。

十一、办理时间

1.现场办理: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夏) 14:30-18:00(冬);2.线上申请:全天。

十二、办理机构及地点

1. 南充市机保局(顺庆区北湖路105号社保大厦六楼);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1. 南充市机保局:0817-2811101;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1.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zyshbzj.nanchong.gov.cn);2.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17-2815179。

(十)

一、事项名称

单位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二、事项简述

申请人可查询、打印单位社保参保证明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三、实施主体

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

四、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

五、申办条件

申办单位已在我省参保。

六、申办材料

1.参保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员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原件)。

备注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原件。

、办理方式

1.现场;2.网站。

八、办理时限

1.现场办理:即时办结;2.线上申请:即时办结。

九、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结果送达

1.现场办理:当场送达;2.线上申请:即时反馈结果。

十一、办理时间

1.现场办理: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夏) 14:30-18:00(冬);2.线上申请:全天。

十二、办理机构及地点

1. 南充市机保局(顺庆区北湖路105号社保大厦六楼);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1. 南充市机保局:0817-2811101;2.四川人社在线服务平台(www.sc.hrss.gov.cn);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1.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lzyshbzj.nanchong.gov.cn);2.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17-281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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