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4-01-17 16:52:19 | 来源:市民政局

经查,下列16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参加202020212022年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年检结果公告等证据予以证实。

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已于2023119日在南充市民政局官网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期限已经届满,下列社会组织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四川省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将收缴你单位的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请你单位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后5日内将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送交本机关,若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本机关将公告作废。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南充市人民政府或者四川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机关现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予以公告,请下列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为送达。

特此公告。

具体名单:

一、社会团体(7个)

1.南充市农副产品业商会

2.四川省南充(成都)商会

3.南充市生态农业发展促进会

4.南充市体适能研修学会

5.南充市木兰健身协会

6.南充市嘉陵江书画摄影艺术研究会

7.南充市戏曲传承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9个)

1.川北现代管理专修学院

2.南充市君安职业培训学校

3.南充市超越职业培训学校

4.南充金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5.南充市恒达职业培训学校

6.南充华西职业技术学校

7.南充市成才职业培训学校

8.南充贤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9.东方医院石油机械厂卫生所

本机关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柳林路27

联系电话:0817-273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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