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 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已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让广大干部群众熟知《湿地保护法》,了解《湿地保护法》的“前世今生”和重要意义,南充市多点发力,强化宣传保障,《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仍然在如火如荼开展。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微信、QQ、短信等网络平台,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发放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强化广大干部群众湿地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宣传活动累计制作、悬挂横幅20余幅,出动宣传车10余辆,张贴《湿地保护法》宣传海报5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10余块,发送宣传短信3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结合南充市湿地保护和建设管理相关工作,重点在各国家级湿地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开展《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并开展湿地保护宣传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向市民群众讲解湿地保护对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通过宣传,全体市民形成了爱护湿地、保护湿地、利用湿地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南充市湿地保护工作开展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晏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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