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南充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充市科技创新券 申领与兑付的通知

时间:2023-10-09 15:27:21 |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财政局,有关企业、创新团队、创业者:

为充分激发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创新主体”)的创新积极性,调动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主动性,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按照《南充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南市科发202362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南充市科技创新券申领与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创新券申领

(一)申领对象

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评价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2. 在我市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签约入驻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创新团队和创业者。

(二)支持范围

南充市科技创新券用于支持2022101日至2023930日期间,创新主体向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科技服务机构购买设计研发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设备共享服务、科技咨询及技术评估服务、技术转移中介服务、专利代理服务。

按照法律规定或强制性标准开展的强制性检测、法定检测等活动或列入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不纳入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

(三)支持标准

1. 科技型中小企业:仅限申领1次科技创新券,申领上限为10万元,用于抵扣1个科技服务合同费用且抵扣比例不超过50%

2. 创新团队:仅限申领1次科技创新券,申领上限为2万元,用于抵扣1个科技服务合同费用且抵扣比例不超过50%

3. 创业者:仅限申领1次科技创新券,申领上限为1万元,用于抵扣1个科技服务合同费用且抵扣比例不超过50%

(四)申领时间和方式

1. 申领时间:2023108日至20231022

2. 申领方式:2023年南充市科技创新券采用网上申领电子券的形式发放,符合申领条件的创新主体登录“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在线申领科技创新券,申领不提交纸质材料。市科技局根据科技创新券发放标准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进行线上申领审核,按照创新主体申领顺序,先到先发,发完为止。

二、科技创新券兑付

(一)兑付时间

20231024日至2023114日,逾期不予兑付。

(二)兑付方式

创新主体与科技服务机构在“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上使用科技创新券并完成服务确认后,由创新主体提交兑付申请,同时上传兑付申请材料。

兑付必须提供的材料:

1. 南充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

2. 服务确认函;

3. 创新主体与科技服务机构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

4. 服务结果证明材料,如检验检测认证报告、研发设计报告、技术解决方案、专利受理通知书、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科技查新报告等;

5. 加盖财务公章或单位公章的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及其他财务账单;

6. 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证明,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协议;

7. 科技服务机构营业执照;

8.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注:以上材料必须以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平台,服务结果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创新主体和科技服务机构双方单位公章。线上提交兑付期间,线下不提交纸质材料,审核完成后根据另行通知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三)兑付标准

根据科技创新券支持标准、科技服务合同金额和申领的科技创新券金额,按照不超过科技服务费用实际支出额(以发票金额为准)的50%予以兑付。

、平台注册备案

(一)创新主体注册

创新主体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并上传以下附件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

2企业法人身份证,创新团队、创业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3.纳入国家体系认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证明,创新团队、创业者入驻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签约协议

(二)科技服务机构备案

科技服务机构应在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实名备案上传以下附件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加盖鲜章的承诺书;

3.固定办公场所的照片;

4.具备相关科技服务资质证明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创新主体和科技服务机构必须在“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和登记后,才能申领和兑付科技创新券。

(二)科技服务机构应为在四川省内注册登记且无不良记录的机构。

(三)创新主体申领的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未达到50%或科技服务合同未履行完成的,将不予兑付。

(四)不受理涉密材料,创新主体或科技服务机构提交的材料应自行完成脱密处理。

(五)获得2021年至2023年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不得申领本批次科技创新券。

(六)创新主体与开展合作的科技服务机构存在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均不得申领南充市科技创新券。

(七)创新主体要据实、按需申领科技创新券,并提供完整、准确的兑付申请材料,凡是提交申领和兑付的附件材料不完善、不齐全的则不予兑付。对于在科技创新券申领和兑付等过程中以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虚构事实骗取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追回骗取资金,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诚信惩戒。

四、联系方式

人:陈光辉、李飞

联系电话:08172238620

附件:南充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

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南充市财政局

2023109


附件

南充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

填报日期:    

创新主体

基本信息

名称


类型(选)

£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创新团队£创业者

主要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科技服务机构基本信息

名称


主要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科技服务项目名称


合同期限

合同金额

万元

实际支付金额

万元

服务类型

(必填)

£设计研发服务£检验检测服务

£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设备共享服务

£科技咨询及技术评估服务£技术转移中介服务

£专利代理服务

申领创新券

金额

万元

申请兑付

金额

万元

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及成效(不超过500字)


创新主体意见

1.本单位(团队/个人)与开展合作的科技服务机构之间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2.本单位(团队/个人)所提交的全部附件材料(科技服务合同、服务结果证明和发票等)真实、准确,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和故意隐瞒等违法违规情况。

3.若发生违背南充市科技创新券管理规定的情况,本单位(团队/个人)愿意承担产生的一切责任。

创新主体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县(市、区)

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注:本表中的各项信息务必全面、准确、真实填写,凡是因填报信息错误或缺项造成不能兑付的,后果自负。

南充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310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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