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体局,市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构建义务教育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大力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加快构建学有优教的高质量教育体系,让广大学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需适当调整的,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鼓励各地探索实施符合入学政策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孩子不便的实际问题。
(二)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升学规定,严禁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荣誉证书、学科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招生。督促学校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实施均衡编班,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
(三)坚持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时间不得早于5月1日。各县(市、区)应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一个公办学位。所有招生纳入“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地址http://bigapp.scedu.net/,以下简称“全省招生系统”)统一管理,凡未通过该系统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不予注册学籍。
(四)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招生工作。民办学校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异地就读学生按《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异地入学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23〕14号)执行。鼓励各地在条件成熟的学区探索学生在学区内自主登记入学的实施办法。
三、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七年级:2024年的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以户籍为主要依据,采取划片就近入学的方式,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相应的学位。
(二)公办初中。以户籍为主要依据,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和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位。市直属学校初中招生由学校所在地教科体局组织实施,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体育局下达(见附件1)。未在户籍地就读的市内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在就读地申请学位,也可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三)民办学校。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可实行九年一贯制“直升制度”,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地学生入学,由市教育体育局下达招生计划(见附件2);经县(市、区)教科体局和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招收南充市外户籍学生。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不超过上一年度,各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计划与上一年度保持大体相当。
五、特殊群体入学
(一)残疾儿童少年。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保障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各县(市、区)送教上门学生数在已入学残疾学生数中占比控制在15%以内。
(二)随迁子女。各县(市、区)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精简入学证明材料,巩固并稳步提升其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确保应读尽读。
(三)优待对象子女。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职工等群体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六、招生程序
(一)统一网上报名。所有信息采集通过“全省招生系统”进行。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手机端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进入“升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对于不具备线上办理能力的,各县(市、区)要组织学校提供服务。
(二)统一组织录取。所有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三)统一公开信息。各县(市、区)通过教育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平台等信息。
(四)统一时间安排。各县(市、区)按照《2024年南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见附件3)开展招生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事项。市教育体育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加强工作部署、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优化招生办法,强化控辍保学,规范有序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优化举措,全面扩优提质。全面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学区制治理相关要求工作,采取领航共同体、集团化办学等多种模式,推进学校共同体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科学调整学校布局,适当整合小、散、弱学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愿望。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做好释疑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所有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须报经当地教科体局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
(四)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南充市规范招生“十条禁令”》,严禁擅自招生、提前招生、中介招生、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严禁招收借读生。新建学校从起始年级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毕业年级原则上不转学,新生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
(五)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市教育体育局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省招生系统”对招生入学和控辍保学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县(市、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招生工作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招生的,按照《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严肃2024年中小学招生纪律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 2024年市直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
2. 2024年南充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3. 2024年南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14日
附件1
2024年市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计划
学校 |
小学 |
初中 |
小计 (人) |
合计 (人) | |||
招生 人数 |
指令性计划(人) |
指导性 计划 (人) | |||||
招生人数 |
招生范围 | ||||||
南充 高中 |
嘉陵校区 |
600 |
嘉陵区 |
450 |
1050 |
3400 | |
临江校区 |
600 |
顺庆区 |
450 |
1050 | |||
高坪校区 |
350 |
高坪区 |
300 |
650 | |||
文峰校区 |
200 |
250 |
嘉陵区 |
200 |
650 | ||
龙门中学 |
500 |
高坪区 |
100 |
600 |
600 | ||
职院附中 |
500 |
顺庆区 |
100 |
600 |
600 | ||
合计 |
200 |
2800 |
1600 |
4600 |
附件2
2024年南充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县域 |
学校名称 |
学校类别 |
招生范围 |
招生计划(人) |
收费标准 | |||
小学 |
初中 |
小计 |
合计 | |||||
顺庆区 |
南充一中 |
完全中学 |
顺庆区 |
1200 |
1200 |
2145 |
初中:11500元/期 | |
南充十中 |
十二年 一贯制 |
顺庆区 |
220 |
430 |
650 |
小学:12000元/期 初中:11500元/期 | ||
南充一中附属小学 |
小学 |
顺庆区 |
245 |
245 |
小学:12000元/期 | |||
顺庆区育源学校 |
小学 |
顺庆区 |
50 |
50 |
小学:500元/期 | |||
高坪区 |
南充市白塔中学外国语学校 |
十二年 一贯制 |
高坪区 |
75 |
256 |
331 |
646 |
小学:4980元/期 初中:6980元/期 |
南充市安汉中学 |
十二年 一贯制 |
高坪区 |
83 |
232 |
315 |
小学:3900元/期 初中:5900元/期 | ||
嘉陵区 |
南充市实验中学 |
完全中学 |
嘉陵区 |
572 |
572 |
987 |
初中:8400元/期 | |
南充道鑫双语学校 |
十二年 一贯制 |
嘉陵区 |
180 |
185 |
365 |
小学:14000元/期 初中:14000元/期 | ||
南充十八中 |
十二年 一贯制 |
嘉陵区 |
50 |
50 |
初中:5000元/期 | |||
阆中市 |
阆中市北大博雅骏臣学校 |
十二年 一贯制 |
阆中市 |
30 |
110 |
140 |
335 |
小学:9500元/期 初中:10000元/期 |
阆中市川绵外国语学校 |
十二年 一贯制 |
阆中市 |
60 |
135 |
195 |
小学:9500元/期 初中:10000元/期 | ||
南部县 |
南部县东辰学校 |
十二年 一贯制 |
南部县 |
225 |
290 |
515 |
1100 |
小学:10000元/期 初中:11000元/期 |
南部县东方学校 |
九年 一贯制 |
南部县 |
100 |
70 |
170 |
小学:3980元/期 初中:4580元/期 | ||
南部县滨江小学 |
小学 |
南部县 |
100 |
100 |
小学:3100元/期 | |||
南部县翔宇实验小学 |
小学 |
南部县 |
250 |
250 |
小学:3200元/期 | |||
南部县东坝镇超越小学 |
小学 |
南部县 |
35 |
35 |
小学:650元/期 | |||
南部县伏虎明珠学校 |
小学 |
南部县 |
30 |
30 |
小学:1000元/期 | |||
|
仪陇县博达实验学校 |
九年 一贯制 |
仪陇县 |
60 |
55 |
115 |
935 |
小学:1450元/期 |
仪陇县博雅学校 |
九年 一贯制 |
仪陇县 |
45 |
205 |
250 |
小学:1600元/期 | ||
仪陇县育苗学校 |
九年 一贯制 |
仪陇县 |
30 |
110 |
140 |
小学:950元/期 | ||
仪陇县育英实验学校 |
九年 一贯制 |
仪陇县 |
50 |
70 |
120 |
小学:800元/期 | ||
仪陇县扶轮育才职业中学校 |
附设初中 |
仪陇县 |
240 |
240 |
初中:2800元/期 | |||
仪陇县宏志实验学校 |
小学 |
仪陇县 |
40 |
40 |
小学:850元/期 | |||
仪陇县蓝天实验学校 |
小学 |
仪陇县 |
30 |
30 |
小学:1200元/期 | |||
营山县 |
营山华英实验学校 |
十二年 一贯制 |
营山县 |
30 |
70 |
100 |
100 |
小学:2000元/期 初中:3000元/期 |
蓬安县 |
南充启睿实验学校 |
十二年 一贯制 |
蓬安县 |
100 |
228 |
328 |
328 |
小学:6000元/期 初中:7000元/期 |
合计 |
2068 |
4508 |
6576 |
附件3
2024年南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
时间 |
工作事项 |
4月20日前 |
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及办法。县(市、区)审核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资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公布具有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收费标准。 |
5月1日前 |
县(市、区)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及办法,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并对外公布。 |
5月30日前 |
县(市、区)登录“全省系统”(地址:http://bigapp.scedu.net/),进入“升招业务系统”,上传本地招生政策,设置招生细则。 |
6月10日前 |
1.审核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资料; 2.统筹安排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
6月30日前 |
南充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进行网上信息申报。 1.小学学位申报:进入“四川省幼升小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小学学位(可同时选报一个民办学位)。 2.初中学位申报:进入“四川省小升初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初中学位(可同时选报一个民办学位)。 |
7月1日—10日 |
县(市、区)对申报民办小学、初中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录取,法定监护人确认民办学位。 |
7月1日—15日 |
县(市、区)对申报公办小学、初中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录取,法定监护人确认公办学位。 |
7月16日—20日 |
异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填写《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入学申请表》,向拟就读地申请学位(线下)。 |
7月25日前 |
县(市、区)统筹安排异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学位。 |
7月30日前 |
学校公布录取名单。 |
8月31日前 |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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