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依申请公开指引
一、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我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二.受理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农科巷118号
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8:0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30(夏季作息时间)
联系电话:0817-2801036
传真号码:0817-2807337
通信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农科巷118号
邮政编码:637000
电子邮箱地址:ncsjxj@163.com
三、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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