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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对我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从业资格证件(详见附件《2021年1月1日-11月3日前到期已超180天人员名单》)予以注销并公告作废。
南充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
南充市从业人员2021年1月1日到11月03日(公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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