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督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监测方案,严格执行新冠疫情信息报告相关工作要求,了解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新冠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023年3月6日至17日,市卫健委组织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开展了新冠疫情信息报告工作专项督查。
督查对象包括1家省级医院,1家市级医院,各县(市、区)的卫健局、疾控中心、2家县级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组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建立、传染病疫情登记、诊疗文书规范填写、疫情信息数据质控及住院信息和发热门诊(诊室)信息报告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现场指导,并督促整改到位。
通过本次督查,各单位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升全市新冠疫情信息报告工作质量,强化监测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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