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自然灾害时,灾区生活饮用水的处理和消毒

时间:2021-06-04 17:14:16 | 来源: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运转正常的自来水厂的水质处理及消毒

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水厂应根据源水水质变化情况,及时使用或加大混凝剂和消毒剂的使用量,保证出厂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要求。

2. 被淹没或损坏的水源和供水设施的处理及消毒

被淹没或损坏的供水设施暂时不能供水,在水退或修复后先清出构筑物内的淤泥,清洗并排空污水,对管道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对于覆盖范围较大的配水系统,可以采用逐段消毒、冲洗的方式。在管道清洗消毒过程中要告诫受灾群众不要使用自来水管网系统作为饮用水,作为冲洗厕所等卫生用水除外。需要待微生物指标检查合格后方能启用供水设施。

3. 被淹没或损坏的水井的处理及消毒

经水淹或损坏的水井修复后必须进行清淘、冲洗与消毒。先将水井掏干,清除淤泥,用清水冲洗井壁、井底,再完全清除污水。待水井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用漂白粉,或其它含有效氯的制剂进行超量氯消毒并在清洗后使用。

4.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处理及消毒

若水源水较清澈,可直接消毒处理后使用;若浑浊,可经自然澄清后或使用明矾进行混凝沉淀后再进行消毒。

5.储水和取水容器以及输水管道,在使用或重新启用前必须进行全面冲洗和消毒。

6. 饮用水消毒

(1)煮沸是最简单有效的消毒方式,在有燃料的地方可采用。煮沸消毒的同时可杀灭寄生虫卵,所有饮用水提倡煮沸后饮用。

(2)根据水源水状况,选择适宜的化学消毒剂。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参阅消毒剂使用说明书,控制消毒剂用量和接触时间。

灾区与生活饮用水相关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见附表3),包括储水容器、送水工具、管网和井水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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