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行动,接种疫苗,为全生命周期护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

时间:2024-04-25 16:14:00 | 来源:四川疾控


2024425日是国家确定的第38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共同行动,接种疫苗,为全生命周期护航”。


一、主动接种疫苗,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我国实行免疫规划制度。


免疫规划是指根据国家传染病防治规划,使用有效疫苗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接种所制定的规划或者作出的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


因此,家长不得无故拒绝为孩子接种免疫规划疫苗,而是应当切实保证孩子及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二、非免疫规划疫苗也有必要接种

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知情、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尽管不像免疫规划疫苗那样是义务接种的,但非免疫规划疫苗同样重要


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是对免疫规划疫苗的进一步补充,可以让孩子获得更为广泛的疫苗保护,预防更多疾病,从而提高孩子抵抗疾病的能力,使其健康茁壮成长。


三、不要被疫苗不良反应“劝退”

疫苗不良反应是指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与受种者个体差异有关的、且与预防接种目的无关或者意外的反应。


其中,一般反应占不良反应的绝大多数,是一过性的、轻微的机体反应,如出现发热、局部红肿等症状,通常不需要治疗;而异常反应主要指造成受种者的器官或功能损害的相关反应,如急性严重过敏反应等,但发生频率十分罕见


所以,千万不要因为疫苗不良反应而拒绝接种疫苗,因为接种疫苗后出现严重异常反应的风险远远小于拒绝接种疫苗而造成传染病感染的风险。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的出台,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因此,公众大可对我国已上市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放心。


四、四川省免疫规划工作成效显著

预防接种是防控传染病最有效、最具成本效益的手段,是保障人民健康的关键一环。


四川省通过46年持续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已连续31年无脊髓灰质炎野毒株引起的本地病例报告,连续21年无白喉病例报告,全省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的报告发病率已达到历史最低水平,麻疹、流行性乙型脑炎和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报告发病率降幅达99%以上,其他疫苗可预防疾病的发病也已控制在较低水平,预防了大量发病、残疾和死亡。


预防接种有效保护了全省儿童的健康和生命,促进了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对推动我省人均期望寿命逐年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创造了突出的经济效益和持久的社会效益。


因此,每一位公众都应积极参与疫苗接种,为全生命周期护航,共筑免疫屏障,共享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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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周倩

美编:邓舒文

审核:周久顺漆琪、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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