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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0MB1658461E/2021-0005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发布日期
2021-08-02

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时间:2021-08-02 09:03 | 来源:南充日报

近期,南京市疫情已外溢至多个省份和城市,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多地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织密织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若非必要,建议暂停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正在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学习、培训、出差、探亲、旅居的人员,请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减少流动和聚集,建议暂时留在当地。

二、凡近期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来(返)南充的人员,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在安全抵达南充2小时内向本人住地社区(村)如实申报登记健康状况、旅居史、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等相关情况;入境人员结束集中隔离后来(返)南充的人员,应在解除集中隔离前2天向本人住地社区(村)如实申报登记,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来(返)南充重点人群均应主动接受有关部门进行的登记调查、样本采集、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医学隔离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做到回家必告、到家必报、离家销号。

三、全市医疗、养老、监所、出入境口岸、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场所、游艺娱乐、旅游景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和机场、客运车站、火车站、港口码头等交通场站,须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二码联查(健康码和疫苗接种信息)等防控措施。

四、全市所有药房、诊所不得接诊发热和咳嗽病人,销售退热、止咳药物必须实名登记,发现发热、咳嗽病人要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通知所在地社区(村),做好严密防护后送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五、即日起至国内散发疫情结束,全市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展演等人员聚集性活动。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取消或延期举行,确需举行的应向同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批,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风险排查、场所消毒通风、个人健康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请广大市民自觉加强健康监测,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老、弱、病、小易感人群,尽量居家生活,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活动。

七、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自己的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八、请广大市民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牢记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做好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

九、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构建全民免疫屏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凡在南充辖区内工作、生活、学习、旅居,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户籍不限),均须进行疫苗接种。

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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