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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时间:2022-04-24 14:34 | 来源:南充市统计局

近日,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何要求,现在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入学原则

(一)坚持平台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统一管理,凡未通过“全省系统”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不予注册学籍。

(二)坚持“公民”同招。各县(市、区)应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一个公办学位,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时间不得早于5月1日。

(三)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各县(市、区)负责本地招生工作,民办学校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异地就读学生按照《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中小学生异地入学的实施意见》执行。

(四)坚持免试就近。各县(市、区)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推进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笔试、面试、评测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二、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以户籍为主要依据,采取划片就近入学的方式,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相应的学位。

(二)公办初中。以户籍为主要依据,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和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位,未在户籍地就读的市内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在就读地申请学位,也可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三)民办学校。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可实行九年一贯制“直升制度”,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地学生入学,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达,经县(市、区)教科体局和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招收市外户籍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只减不增”,招生人数不得超过2021年。

三、入学程序

(一)统一网上报名。所有信息采集通过“全省系统”(地址http://bigapp. scedu.net/)进行。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手机端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进入“升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对于不具备线上办理能力的,各县(市、区)要组织学校提供服务。

(二)统一组织录取。所有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各县(市、区)确定是否补录。

(三)统一公开信息。各县(市、区)通过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平台等信息。

(四)统一时间安排。各县(市、区)按照《2022年南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开展招生工作。

四、入学保障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禁令”,尤其要严禁提前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严禁招收借读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招生工作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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