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9 11:40:00 | 来源:南充市公安局

报告根据国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7个部分组成,由南充市公安局制完成。本报告系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6]6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0]60号)等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南充公安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3265条;通过不同渠道共公开信息571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65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21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70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236条。这些信息主要包括:警方要闻、警情动态、警务资讯、人事信息、政府采购、公示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便民服务等。市公安局通过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单、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应急管理知识等信息。市公安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联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整体发力,推出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及时公开公安机关在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警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相关规范,标准晚上答复文书格式,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提升,申请公开过程全程公开公正透明。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已按程序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做强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用,全面完成政务服务人员账号注册、实名认证、角色权限配置,以及事项认领和流程编辑等工作,政务服务事项可以“一次办”“网上办”的占比均为100%,全程网办率为98.61%;提升办件效能,依托服务监督三级办理体系,不断完善闭环运行的接诉即办机制,确保群众诉求件件落实,全年共办理12345电话工单5669件,通过问政四川、四川公安、南充公安等网上平台办理工单273件;主动回应期盼,坚持倾听民意、引导警务,跟踪问效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发送测评短信189万条,收集群众不满意事项和意见建议5108件,办结满意5057件,促进执法更加规范、服务更加高效。社会评价绩效考核得满分,群众评价综合指数和各项具体指标均实现上升(2021年综合指数96.21%,较2020年上升0.12%),始终保持全省前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组织专业部门对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管理和定期维护,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结合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不断细化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通过网站和微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群众信任感、满意度。通过南充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回复互动留言信息86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安全保密意识。落实专人对网站栏目内容、敏感词语、热门信息进行审核、管理,不断及时更新,提升门户网站的时效性、准确性。二是严格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发布门户网站信息必须由局属部门初步审核,由部门负责人亲自把关并报分管局领导签字同意,办公室发布人员最终审核无误后才予以发布。三是优化门户网站布局。积极和运营公司联系,不断提升改进门户网站设计和栏目布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6

行政强制

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48.5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0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为“五公开”和“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不够,公开深度、广度需要加深扩宽,我局将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深入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公开”。结合我局具体工作业务,深化全市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在我局门户网站建立专栏,集中发布社会普遍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督促局属相关部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平台,继续发挥公安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加强南充公安APP、小程序运维管理,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时效性、方便性。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办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辅警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专、兼职人员的专业性、积极性;加强监督巡查力度,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准确无误、及时高效。五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外,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审核,在南充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平台全文公开。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我局共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建议提案22件,占市政府办理总数的8.5%,其中交警支队21件,治安支队8件,经侦支队1件,网安支队1件,科通支队1件,行政执法支队1件,反馈满意率均达到100%(不含基本满意),很满意占比84.5%,较去年上涨12%,市局机关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质效更加突出,成绩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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