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公告
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川发改赈〔2023〕622号)下达我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投资计划3055万元(含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083.45万元,占中央财政资金35.46%)。
其中:顺庆区380万元(含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33.38万元,占中央财政资金35.10%)、高坪区760万元(含计划发放劳务报酬270.94万元,占中央财政资金35.70%)、嘉陵区380万元(含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33.95万元,占中央财政资金35.25%)、阆中市385万元(含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35.52万元,占中央财政资金35.20%)、南部县385万元(含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37.45万元,占中央财政资金35.70%)、西充县380万元(含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36.42万元,占中央财政资金35.90%)、营山县385万元(含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35.79万元,占中央财政资金35.27%)。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817-2666199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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