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008750201U/2021-0018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1-10-18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定南充高坪机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时间:2021-10-18 16:46 | 来源:收费管理科

南发改收费202141号

 

南充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核准南充高坪机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加强机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版)》等有关规定,经实地调查、成本测算、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现就南充高坪机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小型车:起价3元/辆.次/1小时(含1小时),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含24小时)最高不超过16元。

(二)中型车:起价5元/辆.次/1小时(含1小时),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含24小时)最高不超过40元。

(三)大型车:起价8元/辆.次/1小时(含1小时),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3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含24小时)最高不超过60元。

车型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划分。

二、减免范围

(一)车辆停放30分钟内(含30分钟)均免收停车费

(二)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公共停车场所应当在最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和显著标志供残疾人免费停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三)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超过2小时减半征收。

三、相关要求

(一)建立健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使用税务票据,实行成本核算,为评估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成本监审等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资料。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场及收费地点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12315)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次核定的收费标准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你司应于试行期满前三个月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报送收费标准试行情况、实际运行成本等资料,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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