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高坪校区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南发改收费〔2021〕31号
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我校高坪校区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请示》(南高行字〔2021〕19号)收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版)》等有关规定,经实地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结合你校高坪校区办学条件、社会需求等实际情况,现就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试行)批复如下。
一、住宿费收费标准
学生宿舍(6人间)住宿费680元/生.期。
二、执行时间
从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试行期两年。
三、执行要求
(一)公办学校住宿费属事业收入,应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学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应通过学校官网、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及时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学校须建立健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实行成本核算,在试行期满前三个月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报送收费标准试行情况、实际运行成本等资料,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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