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008750201U/2011-0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1-05-19
文号
南发改环资〔2011〕326号
有效性
废止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充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第6号令)、《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暂行办法》(川发改环资〔2011〕82号),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我委制定了《南充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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