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辖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3-08-23 16:50 | 来源:收费科


为规范管理城市停车秩序,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缓解停车难、行车堵问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市辖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实差别化收费的通知》南发改收费〔202329,以下简称《通知》)202391日起市辖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

一、政策背景

是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是缓解停车难、整治停车乱、规范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民强烈反映市辖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难停车乱。部分车主采取各种手段长期占用临时占道停车泊位,部分车辆找不到停车位,滞留城区道路或反复循环行驶,加剧道路拥堵,道路负荷不断加重,通行效率明显下降;背街小巷乱停乱放,消防通道长期被占,生活空间受挤压。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市民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同时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形象。因此,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拥挤路段高于空闲路段”等原则,制定并实施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收费政策,充分运用价格杠杆调节作用缓解停车难、整治停车乱、规范城市管理势在必行。

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是省内外城市缓解停车难问题和整治停车乱的经验做法。全国大部分城市已实施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省内成都、绵阳等12个城市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从政策实施效果来看,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得到缓解。

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是市委市政府积极回应市民关切的重要举措。20192022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连续四年在全市两会期间提出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的建议。我市决定推进相关工作并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去年3月,市政府启动编制《南充市市辖中心城区停车规划方案》,分年度建设停车设施,逐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二、政策依据

是法律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第五款明确,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机动车停服务差别化收费属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地方政府可依法制定相关政策。《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道路停车泊位实行差异化收费政策,以提高停车泊位的周转率和使用效率

二是中省有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印发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实行有利于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的停车收费政策。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明确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停车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3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明确加快推行差别化收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财政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等规定,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实行使用者付费,更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使用停车设施,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三、履行程序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市制定的市辖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政策已履行成本调查、网络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价格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法定定价程序。20224月完成成本调查,11-12月公开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同年12月召开听证会,今年2月通过合法性审查,5月通过集体审议。

四、主要内容

《通知》将停车位分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含室外停车场、室内停车场),制定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的收费标准,梯度递减明显,有利于引导车主短停快走,减少临时占道停车,更多使用室外、室内停车设施。

一是实施范围。1.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会同三区人民政府,将市辖中心城区临时占道区域划分为AB两个类别,限停小型汽车。区域划分由三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调整。

2.公共停车场:界定了公共停车场范围。

3.社会投资建设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是计费时段。1.临时占道停放服务计费时段分为日间和夜间,夜间收费区域由三区政府视情况确定。2.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以24小时为1个计费周期,实行滚动计费。

三是收费标准。1.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A类区域:日间起价5/1小时,首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夜间一次性收费5元。B类区域:日间起价3/1小时,首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夜间一次性收费3元。2.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室外停车场(含立体停车库):小型、中型、大型汽车和摩托车四类车型起价分别为4/4小时、5/4小时、6/4小时、1/4小时,首4小时后每超过2小时分别加收1231元,每天最高限价分别为1425366元。室内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小型、中型汽车和摩托车三类车型起价分别为3/4小时、4/4小时、1/4小时,首4小时后每超过4小时分别加收131元,每天最高限价分别为8194元。

四是计费方式。机动车停放服务计费采取电子计时或人工计时方式,按实际停放时间收费。

五是减免范围。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5类车辆减免停车费。

五、收费标准比较

新标准与现行的2006年标准相比较,新标准有升有降。

以小型汽车为例,临时占道停车A类区域起价5/1小时比现行标准增加3全天累计收费22元,比现行标准增加3元。B类区域起价3/1小时比现行标准增加1全天累计18元,比现行标准减少1元。室外停车场起价4/4小时,比现行标准增加2元;全天最高限价14元,比现行标准增加2元。室内停车场起价3/4小时,与现行标准持平;全天最高限价8元,比现行标准减少10元。

同时,我市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以小型汽车为例,临时占道停车A类区域日间收费全省地级城市平均价格18元,我市17元;室外公共停车场首4小时收费全省地级城市平均价格4.7元,我市4元;室内公共停车场首4小时收费全省地级城市平均价格4.9元,我市3元。

六、便民利民措施

便民利民措施主要包括增加免费时长、增设免费潮汐停车位、新能源汽车优惠、鼓励开放停车设施等六个方面。

七、收费监管措施

监管措施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要求执收主体合法二是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三是使用税务专用票据。四是加强监督检查。

八、渐进式推进

顺庆区全面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高坪区、嘉陵区实行渐进式推进,主要考虑到这两个城区停车现未收费,全面推行时机尚不成熟。按要求,两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推进方案、组织实施,并将方案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备案;首批次收费满6个月后,两区人民政府确定后续批次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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