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 充 市 司 法 局 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南发改收费〔2022〕22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司法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2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pdf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司法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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