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时间:2023-07-19 15:41:34 | 来源:南充市房地产档案馆

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中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与省住建厅平台对接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第一章询价邀请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拟对“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中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与省住建厅平台对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与采购。

一、询价项目

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中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与省住建厅平台对接项目

二、项目要求

1.本次项目采购须符合询价文件技术要求。

2.根据《四川省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平台二手房过户一件事对接接口文档V1.0》完成相关接口及自建系统功能开发,实现南充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与省住建厅平台通过电子政务外网,采用接口方式进行对接,完成我局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有关信息与省住建厅平台互通,满足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一次办”业务需要。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财政资金,本项目预算总价为人民币4万元,超过预算总价的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5.具备询价文件中关于资格、资质的其他要求。

五、报名截止时间

本项目可接受现场报名、纸质文件邮寄报名(报名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递交资料参加询价的概不接受。

各报名单位必须在2023年7月25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文件送达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610室(地址:南充市市政府新区4号楼),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恕不接收。报名所需资料:报名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2023年7月28日下午15:00

评审地点: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六楼602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技术咨询(或现场勘查)联系方式

地址: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四楼402室

联系人:谢莲茜

联系电话:0817-2234359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提交询价申请资料联系方式

地址: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六楼610室   

联系人:罗帅

联系电话:0817-2666558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询价邀请中所叙述的交易。

二、询价

1.由采购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要求,使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即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质量、服务相等,以提出最低报价(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作为成交人。报价超过预算总价的为无效报价。

2.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中标企业收到中标通知后2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相关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三、有关要求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价有效期

1.报价有效期为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之日后90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于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供应商可以拒绝本单位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

五、其他说明

1.报价供应商提交的询价文件评选后不予退回;

2.无论询价结果如何,报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询价申请资料中的所有内容均应由报价供应商原创(或经合法授权),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权行为,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次询价活动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采购人不对评审结果进行解释;

5.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采购人官方网站(http://www.nanchong.gov.cn/fgj/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本次询价活动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采购询价单”。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5)售后服务相关说明。

二、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依法自行编写。

三、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2.投标文件的有效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正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印制和签署,内容应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起封装于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四章 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一网通办”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川数中心函〔2023〕39号)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一次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排各市州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展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中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与省住建厅平台对接工作,实现申请人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完成“二手房过户一件事”的业务办理申请。

二、建设依据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中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对接工作的通知》(川建房函20231403号)。

三、对接目标

依托电子政务外网,通过接口方式完成我局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与省住建厅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上,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中登记、备案、缴税一体化办理。

四、对接内容

1.业务流程

申请人在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事项并上传申请材料,省住建厅平台将申请信息及材料分发至南充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南充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通过接口获取受理业务信息,根据申请人信息及合同号核验该存量房买卖合同是否网签,核验完成返回有关信息,并调用接口将办件流程及结果状态等信息回传至省住建厅平台。

2.相关接口

按照要求,需要完成以下接口对接:

接口清单

序号

接口名称

接口

提供方

接口

调用方

功能描述

1

三方认证接口

市平台/省平台

市平台/省平台

获取TOKEN认证信息。

2

获取省平台受理业务信息

省平台

市平台

该接口由市平台发起,根据受理业务号获取综合受理业务信息。

3

办件回调接口

该接口由市平台发起,一窗分发后各个部门办件结束后通过此接口告知一窗受理平台办件结果状态信息。

4

办件申请

市平台完成业务流程申请环节时,需要调用该接口将受理流程信息等办件数据回传。

5

办件受理

市平台完成业务流程受理环节时,需要调用该接口将受理流程信息等办件数据回传。

6

办件审批

市平台完成业务流程审批环节时或存在多个审批环节时,需要重复调用该接口将审批流程信息等办件数据回传。

7

办件办结

市平台完成业务流程办结环节时,需要调用该接口将办结流程信息等办件数据回传。

8

办件申请并受理提交

市平台完成业务流程申请并受理环节时,需要调用该接口将申请并受理流程信息等办件数据回传。

9

办件消息接收接口

市平台

省平台

该接口由省平台发起,市平台接收一窗受理业务受理通知。

10

房屋交易查询接口

该接口由省平台发起,根据业务号查询房屋交易信息。

11

办件状态信息查询接口

该接口由省平台发起,根据一窗受理业务编号查询办件状态信息。

12

电子合同附件资料下载

该接口由省平台发起,根据合同号下载电子合同附件资料。

13

房屋交易核验接口

该接口由省平台发起,根据房屋证书号和权利人名称查询房屋是否可以交易。

详细技术要求以《四川省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平台二手房过户一件事对接接口文档V1.0》为准。

五、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3.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验收通过后,在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金额。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

5.履约验收

本项目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招投标文件、合同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要求进行验收。

6.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第五章 项目招标清单

序号

名称

内容描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中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与省住建厅平台对接项目

依托电子政务外网,通过接口方式完成我局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与省住建厅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上,二手房过户“一件事”中登记、备案、缴税一体化办理。

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采购单位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其补充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有关资料及附件,并自愿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及要求、主动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2.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设备或软件,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提供系统运维服务。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单位名称):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三、采购询价单

被询价供应商(公章):

传真: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被询价供应商总报价:(小写):                             元;(大写):                                        元;

被询价供应商负责人:

报价时间:                

采购人:

采购人项目:

询价供应商需说明的事项


注:1、此表由被询价供应商填写。2、供应商所报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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