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购房补贴资金审计询价采购公告

时间:2022-04-29 09:28:08 | 来源: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按照市财政要求,根据我局实际,拟聘请三方机构对2008年地震购房补贴资金和2020年疫情购房补贴资金进行一次专项清理、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充市市辖三区购房补贴资金专项清理、审计;

(二)采购人: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三)资金预算:清理审计费用预算为9.5万元(含税价);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7日下午6:30,

报名地点: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610办公室,

报名应提交的资料: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评审时间:2022年5月10日下午3:30, 

评审地点: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602会议室。

二、询价采购内容

对南充市市辖三区2008年7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和2020年3月10日至5月31日两次购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清理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工作

1.审查2020年疫情购房补贴资金发放范围,是否存在未申请优惠楼盘享受购房补贴资金的情况;

2.检查2020年疫情购房补贴资金发放的原始凭证,查阅纸质档案共1.9万余册,审查是否存在重复、冒领购房补贴资金的情况;同时在实际发放清册上录入购房户网签合同号。

3.核对2020年疫情购房补贴发放台账与三区购房补贴申报台账数据,找出数据差别的原因,并录入到系统,做到与购房补贴系统数据一致。

4.对2008年地震购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数与系统平台数进行梳理核对,找出差异并补录信息数据。

三、询价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

2.投标人成立时间须满3年以上;

3.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2021年度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为A级及以上;

5.与被清理单位或被清理单位的负责人没有利害关系;

6.近3年来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7.参与清理的人员应持有国家规定的合法证书,其中,中国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名。

(二)参与询价的会计事务所数量规定

投标单位不少于3家,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家的,作流标处理。

(三)报价要求

本次清理费用支付金额最高报价不得超过9.5万元(含税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

(四)其他要求

1.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间:成交公告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内容完成,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3.保密要求:清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严格为客户保密,如果泄露客户信息给客户造成损失,应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报价提交资料

报价人持下列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参与报价,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021年度事务所综合评级在A级及以上证明文件。

4.拟参加本次清理的成员不少于1名执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5.附件1至附件3资料。

6.近3年来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处罚的承诺。

提交询价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7日下午6:30,在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询价申请文件将被拒收。报价人在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报价内容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报价投标单位提交的询价文件评选后不予退回;

(二)无论询价结果如何,报价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由报价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三)本次询价活动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采购人不对评审结果进行解释;

(四)询价结束后,结果将在采购人官方网站(http://fdcglj.nanch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中标单位收到成交通知后,应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的成交资格。在履约过程中,成交单位不能满足采购人针对项目需求所提出的合理要求(如更换注册会计师等)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相关损失;

(六)本次询价活动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六、确定中选单位

本次询价采取一次报价的原则进行,满足资格要求的最低报价为中标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先生(0817)2225650  15908276602

联系地址:南充市市政新区4号楼 610室

欢迎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询价。

 

 

附件:1.专项清理服务收费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基本情况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2022年 4月29日附件1.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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