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3-06-08 11:14 | 来源: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南充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南充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3531日印发,自202371日起施行,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负责协助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开展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设立、缴存、使用、结算和对账等工作。为加强对市辖三区房屋维修资金专户银行的管理,规范专户银行的准入、考核、退出机制,建立对专户银行的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专户银行的服务水平,有必要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 财政部165号令)、《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参照国内其他兄弟城市相关的专户银行管理办法,结合南充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管理办法》以《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为主要起草依据,同时充分吸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思想,落实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援引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并充分结合国内各地维修资金管理政策及管理实践,经多次调研讨论、多方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此《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五大部分21条,分别针对专户银行准入、考核及结果运用等重点需要强化规范性建设的方面,提出了系统化管理要求。

一是明确了《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确保《管理办法》具备可操作性。《管理办法》主要适用于南充市市辖三区内专户银行的准入、考核和退出管理。专户银行负责协助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开展的房屋维修资金的账户设立、缴存、使用、结算和对账等多项工作,并且向业主提供维修资金归集、增值、使用及余额查询、公布年度使用资金清单等业务。其余51市可参照执行该《管理办法》。

二是明确了专户银行的准入条件和程序,使得准入制度能够真正落实到位。以往专户银行的准入政策,仅仅启动了专户银行的招标程序,但是并未就专户银行的准入条件、服务要求以及不履约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因缺乏操作标准以及缺少对专业户银行的有效监督考核,使得各专户银行工作开展效果不佳。本次《管理办法》参考广州、上海等先进城市的有效做法,将专户银行的“准入条件”、“准入程序”、“准入方式”等多种规定作为以往公开招标“一次性”模式的有效完善。同时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原则,在招标活动中设置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确保选择有实力、有信用的专户银行为广大购房业主服务。

三是规范专户银行的服务标准和内容,建立健全日常考核管理模式。针对过去考核专户银行没有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内容,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 财政部165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将专户银行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以及政府性统筹管理资金考核,从资金缴存、核算管理、支出业务、服务团队及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兑现服务承诺、建议报告等7个方面进行,创新性提出了专户银行“参与政策研究”新模式,参与我市房屋维修资金政策及相关问题研究,按照要求形成研究成果,并满足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临时性、突击性的服务和人员需求,确保维修资金管理过程中的安全。学习全国其他省市优秀做法,进一步强化专户银行的社会责任,将专户银行提供维修资金使用中涉及造价、招标代理、审价、鉴定、监理、检测等第三方服务纳入考核,实现维修资金增值“又好又快”的发展,维护广大业主基本权益。

四是强化专户银行考核结果运用,破解专户银行退出难的难题。《管理办法》规定了未入选专户银行维修资金的处理方式、专户银行对年度综合考核有异议的申诉途径以及专户银行的禁止行为和处理措施。进一步提升了专户管理银行管理制度,明确了专户管理银行退出的具体手段,提升专户管理银行服务水平;将审计、检查等监督手段制度化、日常化,落实责任、强化整改,避免管理漏洞和死角。

五是附则,规定《管理办法》自202371日开始施行,施行期限为5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