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时间:2023-01-09 16:27:03 | 来源:市财政局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四川建设”的重要要求,层层压实各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有力促进财政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运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法律为准绳,不断强化依法行政体系建设

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持续完善制度措施,狠抓落实落细,依法履行职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水平按照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2022年制定的4个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党组审议、公开、备案等程序;及时清理已有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7件、失效41件、废止3件、重新划分为不属于规范性文件40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重要管理制度等行政决策事项,均实行上会集体讨论决策。持续强化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打击影响政府采购公平行为,办理违法采购处罚案件3不断强化会计行为监管,指导监督预算单位依法设置账簿、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告,查处违法会计核算1件。

(二)规范权力运行,严格程序坚持依法决策

在财政工作中始终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财政系统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优秀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案件探讨,提供法律风控指导,并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年吸纳法律意见20余条。严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促进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质量和行政管理水平。

(三)实践结合创新,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学法活动

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形式载体,围绕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深化普法教育,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南充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开展普法学法活动,重点围绕《宪法》《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利用局工作群、宣传栏、投放屏等宣传阵地,多角度、多媒介、多手段开展法治宣传学习,采取“财政大讲堂”等方式开展法规及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有力提升了财政干部学法、懂法、用法意识督促干部职工在学法考法平台上常态化学法,年末及时考法,全局职工平均学法学分达150分以上、考分在90分以上。省财政厅、市委依法治市办对我市财政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充分肯定,4个单位、2名个人获先进表扬。

(四)压紧压实责任,紧盯重点强化内部控制

通过《南充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南充市新形势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负面清单》等规范性文件,聚焦中省市重大决策、重大政策和民生事业,把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求贯彻到财政日常工作中。针对廉政风险点和岗位风险责任全覆盖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绘制法治账图,明确防控措施,在关键节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提醒,切实提高内控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减税降费、政府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财政政策法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多方监督,真正做到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五)强化依法理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动态调整并公开财政权力责任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规范财政权力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着力维护公平法治的纳税环境,全年为全市市场主体减负40余亿元。大力开展全市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对重点部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做好监督检查,查出未按规定公示收费清单和违规收费案件各1件。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着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监管,办理政府采购投诉11件、政府采购行政复议3件、政府采购处罚3件。

(六)建强执法队伍,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财政执法队伍。通过党组会、支部会、干部会、学法考法平台,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质。督促干部职工学习涉及财政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知法依法、依法执法、执法懂法水平,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切实法治财政思维融入执法工作中,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人员管理,积极组织在编行政干部参加执法考试,新增6人获得执法资格,定期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收回退休、调离等4名执法人员证件。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因业务工作多等因素,学法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强。二是部分执法部门受单位编制限制法治力量不足,影响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三、202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在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勇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压紧压实班子目标责任,坚持以党建带队伍,全力推进财政系统政治建设。坚持统筹推进,系统谋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持续增强财政部门依法履职工作能力,财政干部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意识,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财政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央、省、市2023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法治思维能力建设进一步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学习内容和普法计划,持续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深化“双随机、一公开”财政监管,深入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等执法活动,常态化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深入开展宣传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能力与水平,持续通过多平台、多媒介宣传法律法规,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围绕减税降费、“放管服”改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四是持续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跟踪反馈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做好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加强政府采购投诉裁决处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五是持续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决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合同等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进一步用好法律顾问,推动法律顾问参与本单位行政决策、法制审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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