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06-15 18:35:52 | 来源:市财政局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对标市委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和工作台账,结合财政部门中心工作和专项工作,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责任全面落实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持续提升,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决策部署

局主要负责人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在局党组扩大会上,组织参会党组成员、科级以上干部及局属单位负责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提出贯彻意见。充分发挥党小组职能,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大屏幕滚动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向全局职工和前来办事群众宣传。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决策能力。

(二)推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按照《中共南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我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省委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认真撰写述法报告,将本年来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全面依法治省要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纳入述职内容,其他市管干部参照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将述法情况纳入述职报告。局党组高度重视推动示范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政相关法律法规,以问题为导向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升了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水平。

(三)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积极落实权力公示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适时更新我局权力清单和权力责任清单,拟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政府性基金收费清单,全天候在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对财政权力的监督。坚持以《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准则,牢固树立“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突破”“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举债必规范、违规必惩处”的理念,依法管理财政资金。强化政府采购行为监管,对不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提供虚假投标资料、不履行中标合同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全年处罚11起政府采购违法案件。强化会计行为监督,大范围开展会计信息专项检查,全年处罚7起会计违法行为案件。依法开展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工作,全年办理行政裁决案件11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事实清楚,执法决定引用法律法规条款准确,全年办理的行政处罚决定均按要求在我局门户网站和南充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了公示,全年办理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裁决决定无一例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及时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委员提案15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所有符合公开的信息及时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开。

(四)坚持依法决策

我局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凡涉及重大资金使用、重大人事调整等“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审议、集体决定;实行重大决策审查痕迹化管理,全年共对26件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推动财政业务管理制度化,坚持“一项资金、一个办法”,使专项资金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积极落实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出台了《南充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试行)》,选聘了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指派相对固定的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按期支付了律师服务费用。协调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合同审查、应诉、行政复议、法律咨询、案件代理等工作20余次,为我局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保障。严格执行《南充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本年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党组会审议,并按规定上网公示和报市政府备案。

(五)深入开展普法工作

研究成立“八五”普法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推进局普法工作。及时研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督促责任部门开展普法工作。今年来,在严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情况下努力开展普法工作,一是对干部职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宣讲和发放资料给全局职工普法;二是召开培训会的形式对相关对象开展普法,如召开政府采购政策培训会、政府采购电子化业务政策培训会、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会、票据管理办法培训会、政府会计制度等监督管理规定培训会,其中部分培训会情况受到了中省市级媒体宣传;三是积极开展线上法律法规宣传,主要利用门户网站宣传《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四是利用大屏幕和展板普法,在办公场所摆放《预算法实施条例》展板,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屏幕滚动播放法治知识,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学法普法,我局干部职工法纪意识增强,提高了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知晓率。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本年修订财政部门权责清单,按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清单积极推行政务改革。落实“网上办、全程办、就近办”要求,全面筛选并发布财政“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服务事项项。修订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实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项目审批电子化改革,加强政府采购审核监管。优化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程序,确保财政审批事项一次办结。推行“互联网+精准扶贫财务管理”,规范全市村级财务核算和扶贫项目资金核算,加强资金监管,堵塞监管漏洞扎实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推进财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基础数据录入,积极构建奖惩联动机制,加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把违法失信企业纳入社会性用体系管理。执行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行为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限制。通过失信曝光和惩戒,使一些违法失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得到惩戒,进一步净化了我市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畅通行政救济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工作。我局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起,其中维持1起,撤销5起,复议后无一例被提起行政诉讼。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本年发生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件,作为第四被告积极参与应诉,现一审裁判胜诉。依法开展行政调解,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全年累计受理群众来访20余人次,信访办结率100%。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按照中省市党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尽职履责,做出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受干部编制影响法制工作机构力量薄弱,法治工作队伍专业性不强;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重线上普法,线下普法开展较少;三是部分干部忙于业务工作主动学法的时间不够多。

三、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一)继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继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习近平纳入年度学习内容和普法计划,采取多形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让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

(二)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财政执法程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依法开展行政裁决、行政调解,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法定渠道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合理诉求。

(三)严格依法行政理财。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监管政府财政资金采购活动,严格按照《会计法》规范财务收支活动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监管国有资产预算、购置、报废处理等活动。

(四)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第三方评估,跟踪反馈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做好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落实好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

(五)持续坚持落实普法责任。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完善财政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谋划年度普法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等作为普法重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载体,提供精准高效的财政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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