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6-15 18:30:17 | 来源:市财政局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全市各级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持续提升,财政管理行为更加规范,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以上率下,严格履行法治主体责任。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主责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局学法、普法执法、工作亲手抓,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定期召开党组会前学法,全年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研究贯彻意见。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分工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推动相关领域法治工作如期完成;带头落实年度述法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快速响应反应,依法依规强化财政保障。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财政局迅速反应,第一时间成立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快速启动应急保障机制,建立重大疫情紧急财政资金“绿色通道”,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严格落实《南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十六条措施》,坚决贯彻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疫情期间房租减免、阶段性社保费减免等各项惠企措施。对标中省要求,建立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机制,直达资金分配下达“一竿子插到底”。编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并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提高政策知晓面,确保财政支持政策落地落实。

(三)优化营商环境,依责依权履行政府职能。一方面,完善“清单制”管理机制。根据 “三定方案”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优化完善财政部门行政责任、行政权力清单。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定期公布收费和基金项目清单;二方面,积极推行政务改革。落实“网上办、全程办、就近办”要求,全面筛选并发布财政“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服务事项2项。建立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实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项目审批电子化改革,加强政府采购审核监管。优化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程序,确保财政审批事项一次办结。推行“互联网+精准扶贫财务管理”,规范全市村级财务核算和扶贫项目资金核算,加强资金监管,堵塞监管漏洞;三方面,扎实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推进财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基础数据录入,积极构建奖惩联动机制,加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把违法失信企业纳入社会性用体系管理。建立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行为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限制。通过失信曝光和惩戒,使一些违法失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得到惩戒,进一步净化了我市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着眼依法治理,坚持制度管人管事。积极推动财政行政行为管理法治化,凡涉及重大资金使用、重大人事调整等“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审议、集体决定;实行重大决策审查痕迹化管理,全年共对35件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推动财政业务管理制度化,坚持“一项资金、一个办法”,全年出台12个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文件),使专项资金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五)严格规范执法,充分彰显公平正义。制定财政部门检查目录清单,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库,统筹协调日常监管“全覆盖”与“双随机”检查工作,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事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财政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信息60余条。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方能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对外公布行政执法监督电话,对行政相对人的投诉举报及时复核、及时回复,并建立定期研判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财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促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加大普法力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财政法治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印发资料、媒体报道、以案说法、会议培训、展板展示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对预算管理、债务管理、绩效管理等财政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读。特别是针对新实施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把9月份作为条例宣传月,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会上专题宣讲,全面深入宣传实施条例内容,确保做到所有预算单位全覆盖、满辐射、无遗漏。

(七)温情化解纠纷,全力维护群众权益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畅通行政救济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工作。全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维持1起,撤销2起,无一例被提起行政诉讼。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依法开展行政调解,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全年累计受理群众来访20余人次,来信23件,市长热线7件,信访办结率100%。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理念虽在逐步深入人心,但“重业务、轻法治”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二是合法性审核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理解仍存在偏差;四是财政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五是财政法治力量较为薄弱,做精做细做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仍有欠缺

三、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财政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促进财政业务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

(三)进一步探索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管理制度,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发布、备案、清理工作环节。

(四)进一步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财政执法程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办理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开展行政裁决、行政调解,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法定渠道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合理诉求。

(五)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完善财政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谋划“八五”普法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预算法实施条例等作为普法重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载体,提供精准高效的财政法治宣传。

(六)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财政法律法规列为财政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定期举办财政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全面提升财政干部的行政能力和法治素养,切实解决依法行政能力不足的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