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三批市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公告
现将南充市2021年第三批市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予以公告。
南充市财政局以南财专〔2021〕619号文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专项资金2260万元,其中:顺庆区120万元、高坪区195万元、嘉陵区290万元、西充县205万元、蓬安县270万元、营山县230万元、阆中市295万元、南部县335万元、仪陇县320万元。
以南财专〔2021〕665号文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540万元,其中:顺庆区120万元、高坪区680万元、嘉陵区180万元、南部县4560万元。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南委〔2021〕1号)要求,将此次安排的奖补资金与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代农业“5+5”产业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革拓展深化等统筹衔接,务实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监督电话:0817—2260781 12317
意见收集人:李松柏,电子邮箱:51704213@qq.com
通讯地址:南充市财政局政府新区2号楼
附件:关于2021年第三批市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分配情况
南充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
关于2021年第三批市级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分配情况
序号 | 资金来源 | 资金分配 | 备 注 | |||||||
资金类型 | 合计 | 其中(层级) | 公告比例 | 公告日期 | 分配日期 |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合 计 | 7800 | 7800 | 100% | |||||||
1.顺庆区 | 衔接资金 | 240 | 240 | 100% | 2021年11月10日 | 2021年11月1-5日 | ||||
2.高坪区 | 衔接资金 | 875 | 875 | 100% | 2021年11月10日 | 2021年11月1-5日 | ||||
3.嘉陵区 | 衔接资金 | 470 | 470 | 100% | 2021年11月10日 | 2021年11月1-5日 | ||||
4.西充县 | 衔接资金 | 205 | 205 | 100% | 2021年11月10日 | 2021年11月1日 | ||||
5.蓬安县 | 衔接资金 | 270 | 270 | 100% | 2021年11月10日 | 2021年11月1日 | ||||
6.营山县 | 衔接资金 | 230 | 230 | 100% | 2021年11月10日 | 2021年11月1日 | ||||
7.阆中市 | 衔接资金 | 295 | 295 | 100% | 2021年11月10日 | 2021年11月1日 | ||||
8.南部县 | 衔接资金 | 4895 | 4895 | 100% | 2021年11月10日 | 2021年11月1-5日 | ||||
9.仪陇县
| 衔接资金 | 320 | 320 | 100% | 2021年11月10日 | 2021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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