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告

时间:2020-12-22 00:00:00 | 来源:南充市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以川财农〔2020164号文提前下达我市市辖三区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198万元,其中:顺庆区857万元、高坪区4143万元、嘉陵区5198万元。

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安排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

监督电话:0817—226078112317

意见收集人:李松柏,电子邮箱:51704213@qq.com

通讯地址:南充市财政局政府新区2号楼

附件:关于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南充市财政局

20201222

 

附件:

关于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序号

资金来源

资金分配

备  注

资金类型

合计

其中(层级)

公告比例

公告日期

分配日期

中央

省级

市级

县级

合  计

10198

10198




10198

100%

20201222

20201221

1.顺庆区

扶贫发展722万元、以工代赈支出135万元。

857

857




857

100%

20201222

20201221

2.高坪区

扶贫发展3972万元、以工代赈支出171万元。

4143

4143




4143

100%

20201222

20201221

3.嘉陵区

扶贫发展4916万元、以工代赈支出282万元。

5198

5198




5198

100%

20201222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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