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告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以川财农〔2020〕164号文提前下达我市市辖三区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198万元,其中:顺庆区857万元、高坪区4143万元、嘉陵区5198万元。
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安排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
监督电话:0817—2260781、12317
意见收集人:李松柏,电子邮箱:51704213@qq.com
通讯地址:南充市财政局政府新区2号楼
附件:关于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南充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关于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序号 | 资金来源 | 资金分配 | 备 注 | |||||||
资金类型 | 合计 | 其中(层级) | 公告比例 | 公告日期 | 分配日期 |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合 计 | 10198 | 10198 | 10198 | 100% | 2020年12月22日 | 2020年12月21日 | ||||
1.顺庆区 | 扶贫发展722万元、以工代赈支出135万元。 | 857 | 857 | 857 | 100% | 2020年12月22日 | 2020年12月21日 | |||
2.高坪区 | 扶贫发展3972万元、以工代赈支出171万元。 | 4143 | 4143 | 4143 | 100% | 2020年12月22日 | 2020年12月21日 | |||
3.嘉陵区 | 扶贫发展4916万元、以工代赈支出282万元。 | 5198 | 5198 | 5198 | 100% | 2020年12月22日 | 2020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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