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1.91亿元

时间:2022-07-04 18:02:20 | 来源:市财政局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每年630日为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

今年630日,我市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共向5300多个单位26万余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账户支付利息1.91亿元,较去年同期1.69亿元增加2200万元,同比增长13%,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人均增加约735元,再创历年结息新高。

本次结息信息已通过手机短信分批发送给每位缴存职工,同时缴存人也可通过我市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天府通办、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查询本次结息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