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5)》政策解读

时间:2020-10-28 09:34 | 来源:城镇环卫科

2020年10月27日,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充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5)》,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2018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调研时表示,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2019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

2019年4月,住建部、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2019年11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川办函〔2019〕69号),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随着我市垃圾产生量的迅速增长,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垃圾治理成为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既可以提高垃圾资源利用水平,又可以减少垃圾处置量,降低处理成本。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优势

生活垃圾分类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四个环节,难点在源头分类投放,主要是市民分类意识不强,改变大家长期养成的混合投放习惯难。重点在末端的分类处置,很多城市在推行垃圾分类过程中,因无分类处置设施造成“前分后混”现象,导致分类工作流于形式,群众意见大。我市优势在于分类处置设施已经基本建成,厨余垃圾处理厂已经投入试运行,危险废物处置厂建成投产,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能项目也将于年底建成,可回收垃圾依托现有废旧回收体系可全部实现资源回收利用,四类垃圾能完全做到分类处置。

三、出台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

4.《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川办函〔2019〕69号);

5.《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川建城建发〔2020〕202号)。

四、目标任务

确定目标任务,就是制定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路线图,《实施方案》分阶段明确了2020-2025年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

到2020年,编制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辖城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顺庆区至少1个街道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1年,顺庆城区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县(市、区)至少1个街道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2年,顺庆城区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县(市)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倡导乡镇和农村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到2025年,全市普遍建立以“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作为基本类别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市辖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其他县(市)至少50%的街道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市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能满足处理需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2900吨/日以上,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得到安全有效处置。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水平显著提高。

五、重点工作

为顺利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确保上级相关工作要求落实落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以下重点工作:

1.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一是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城镇生活垃圾采取以“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的“四分类“模式。二是根据不同的场所和单位分别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三是明确分类投放责任人对规范居民分类投放行为的责任。四是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提出基本要求。

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包括: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科学确定分类收集方式和落实分类收集管理责任。

3.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对分类收运车辆配备、中转站建设、收运行为监督等提出具体要求。

4.加强分类处理设施建设。一是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新要求,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二是加快推动嘉陵、南部、营山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三是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

5.兼顾其他固体废弃物分类治理。对工业、农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监管和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出明确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编制完善本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二是健全规范标准。要出台相关制度措施,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环节标准和操作规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规范长效。

三是创新激励政策。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科学核定各级政府资金投入。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行动计划,全方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

五是严格监督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目标,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细化量化评价指标,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质量评估和专项检查。

六是坚持“共同缔造”。紧紧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共同谋划、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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