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办法》内容解读

时间:2020-02-01 09:54 | 来源:政策法规科

2018年3月2日,市政府下达了《南充市人民政府2018年规章制定计划》,把《南充市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办法》明确为市政府2018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

《办法》(草案)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起草工作小组。以《南充市市辖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为基础,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多方听取建议,吸取十堰、成都、广州等城市户外广告立法工作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办法》初稿。初稿形成后,市城管执法局在网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书面征求了市级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同时,起草小组通过走访广告企业、基层城管执法人员,采集到许多有益的建议和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小组数易其稿,并通过听证和专家论证,最终形成《办法》(送审稿)。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设6章42条,除总则和附则外,还包括规划与设置、规范与维护、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

(一)关于总则,共6条。一是明确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范围;二是明确了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三是明确了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原则。

(二)关于规划与设置,共5条。一是明确广告设置规划编制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会同规划部门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二是规定了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4个方面内容和户外广告设置5个方面要求。三是规定了户外广告设置的禁止性规定。

(三)关于规范与维护,共12条。一是明确市辖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由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许可,各县(市)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由辖区行政许可主管部门许可,非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二是规定了公共场地、设施等大型户外广告载体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竞价出让方式,并规定了竞价出让的程序。三是规定了申请大型户外广告许可的条件和程序。四是规定了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期限为3年。规定了对建设项目围墙广告、大型活动现场设置广告的特殊期限和期满后的拆除期限。五是规定了大型户外广告许可变更及日常安全维护。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不得转让和擅自变更。日常管理和安全维护由设置人自行负责。

(四)关于管理与监督,共8条。一是明确了户外广告许可部门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规定了公共信息栏设置和涂写、刻画、张贴、悬挂小广告的禁止性规定,对小广告标注通讯号码的,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管理;三是规定了特殊广告发布的审查和违背公序良俗广告禁止性规定;四是规定了车身广告的管理;五是规定了公益广告管理。

(五)关于法律责任,共9条。一是针对不同违法情形分别设定罚款幅度,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只有罚款情形没有罚款额度作了必要补充;二是针对当事人不自行拆除广告设施的情形,设定了代履行的强制措施,对拆除无主广告设施或者强拆违法广告设施给予了法律保障;三是对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维护不到位导致的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

三、《办法》的亮点内容

本《办法》主要有以下五个亮点:

(一)统筹分工,各管一块。《办法》总则第5条规定市、县(市、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规划、住建、公安、安监、气象、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二)突出规划,强化引领。突出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的专业性和引领作用,由专业部门牵头编制。

(三)重视规范,兼顾公平。在第3章“规范与维护”中,对公共载体使用权竞价出让、广告许可程序、户外广告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兼顾了公平。第19条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时限进行了合理设置,但建设项目围墙围挡广告和大型活动现场广告不受此限制,符合差异性广告设置的现实需要;第21条对因城乡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者公共利益需要拆除设置期限未满的大型户外广告依法给予补偿,保障了广告设置人的合法利益;第23条规定设置人应当加强户外广告的日常管理、安全维护,防止事故发生的规定,维护了社会公平和安全。

(四)创新理念,诊治重症。重点对城市“牛皮癣”广告的治理设定了管理措施,把“呼死你”系统的尴尬转变为“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的合法性。第4章第25条的规定,为通讯部门对“牛皮癣”小广告涉及电话号码实施停机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执法部门治理城市“牛皮癣”提供了有效法律措施。

(五)凸显实效,操作性强。操作程序规定比较详尽,特别在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方面,注重实效和实际操作。第5章第34条的规定,符合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关于代履行的规定,保障了拆除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时效性。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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