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高坪区生态环境局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 关于规范城区腌腊制品熏制管理的通告

时间:2021-11-17 10:57:18 | 来源: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规范高坪城区腊制品熏制管理,从源头上防治腌腊制品熏制污染空气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熏范围。8个街道办建成区均为控制区,控制区内严禁擅自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和露天熏制腌腊制品。

二、环保熏制点位。各街道办分别设置“一体化环保熏制点”,引导市民统一到集中熏制点熏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集中熏制点以外区域熏制腌腊制品。

集中熏制点位设置:1.都京街道办停车场内;2.都京街道办朱凤社区十二组(隧道旁);3.清溪街道办北斗坪村三组南充钓鱼岛农业有限公司内;4.清溪街道办王家店村高速公路桥旁洗车场内; 5.青莲街道办通达花园;6.白塔街道办永安路半山樾红绿灯口空地: 7.小龙街道办欧亚尚城与龙城国际三期交界处; 8.龙门街道办码头临时停车场;9.螺溪街道办保安院村活动室空地:;10.老君街道办莫家垭村2社(贝乐佳幼儿园前行50米)。

为方便主城区市民,北斗坪、王家店、半山樾熏制点将在城区设置两处集中收取点,负责腌腊制品的收取,熏制好后市民可直接在集中收集点领取,具体流程请到集中收取点进行咨询。城区集中收取点设置: 1.临溪街与民安街交汇处; 2.临溪街四桥下原再放业摊区处。

三、集中熏制时间为2021年11月下旬至2022年2月下旬。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在禁熏区域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或进行熏制活动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因违规熏制行为引发火灾的,由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依法查处;对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市民监督。举报投诉电话:高坪生态环境局12345;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817-3342110。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

2021年1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