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做好2023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施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23 17:10:00 | 来源:政策法规科

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2023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下称《规定》)将于20233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规定施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定》重要意义

  2021年7月15日,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正式实施,增加了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内容。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明确要求全面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202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对制定裁量权基准作出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要健全行政裁量基准。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行政处罚法》、国务院文件要求,省厅组织了专门力量对裁量权适用规定和裁量标准进行了修订。

全市城市管理系统要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为民行政宗旨、严格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充分重视并结合自身职责切实抓好《规定》的施行,确保其制定意图领会到位,制定目的切实达成。

  二、扎实开展 《规定》的培训学习
    《规定》包含其本身1个主文件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计算基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计算规则》《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实施安全许可证暂扣处罚裁量标准4个配套文件(具体可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jst.sc.gov.cn/scjst/c101430/2022/12/30/30511ba83de64399a1b89df571ba5bcc.shtml下载),内容较多较复杂,各有关单位要将《规定》的培训学习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内容,结合实际有序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要充分领会制定意图和目的,准确把握其标准尺度,为其科学、正确实施练好“内功”、奠牢基础。

    三、认真抓好《规定》的贯彻执行

好的政策贵在执行。各有关单位要把《规定》的执行作为践行群众路线、严格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检验和抓手,配套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要跟进监督检查,确保《规定标准执行不走样,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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